审理法院信息:广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X(化名,男)、杜X(化名,女)
被告:苏X某(化名,男)、周X(化名,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周X):蔡爱莲律师
涉及单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设计公司
【案情经过】
案情概况:两原告系被告苏X某的父母。2014年,原告因受购房政策限制,口头约定借儿子苏X某的名义购买涉案房产,并由原告实际支付了首付及后续按揭贷款。苏X某婚后,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妻子周X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并公证,将该房产约定为周X个人财产。2022年,苏X某将房屋出售,售房款1314万余元全部由周X收取。原告得知后,主张双方系“借名买房”的代持关系,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全部售房款及利息。
办案经过:蔡爱莲律师接受被告周X委托后,面对原告及被告苏X某(男方)口径一致的“代持”主张,迅速厘清法律关系。蔡律师指出,原告与苏X某之间缺乏书面代持协议,且原告的出资发生在儿子婚前,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该出资更符合赠与或借贷的性质。同时,蔡律师敏锐抓住“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原则,强调即使存在代持合意,原告也仅享有债权请求权,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登记在苏X某名下,其有权处分。针对《夫妻财产协议》,蔡律师据理力争,证明该协议合法有效。最终,法院采纳了蔡律师的抗辩意见。
【争议焦点】
争议难点:原告与被告男方均承认“代持”事实,且原告提供了大量出资凭证,看似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如何在男方“倒戈”承认代持的不利局面下,推翻代持关系,并保住女方基于夫妻财产协议取得的巨额房款,是本案的难点。
办案思路:蔡律师采取“釜底抽薪”策略。第一,主张代持关系缺乏书面合意,仅有口头主张及亲属证言,证明力不足;第二,运用物权法定原则,指出即使出资真实,也不等于取得物权,房屋产权归登记人所有;第三,将父母的出资合理解释为对儿子的赠与或借贷,斩断原告对售房款的直接追索权。同时,稳固《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确保女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裁判结果】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蔡爱莲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在购房时达成了代持合意,且基于父母子关系,出资不排除系赠与或借贷。即使存在代持,原告也仅享有债权。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苏X、杜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承担。(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
律师价值对案件胜诉的影响:本案是一场经典的“证据与法理”博弈。在男方当庭承认代持、原告持有大量出资凭证的极端不利情况下,蔡爱莲律师凭借深厚的物权法理功底和敏锐的诉讼策略,成功击破了原告的“代持”主张。蔡律师不仅厘清了物权与债权的边界,还成功捍卫了《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为当事人保住了高达1314万余元的巨额财产,充分展现了资深律师在复杂家事房产纠纷中“定分止争、扭转乾坤”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