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以充值消费抵扣货款后停业|石狮市郭燕玲律师代理,既追回剩余货款,又判决返还未消费预充值款项
案例专长:买卖合同、预付式消费抵债合同纠纷
判决时间:2026年4月
法院: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原告代理(供货企业)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酒店公司支付剩余货款近两万元,并支付对应LPR1.5倍逾期损失;判决被告返还尚未消费预付消费款近两万元,并支付对应LPR1.5倍逾期损失;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一、案情内容
原告企业向被告酒店供应食材调味品,被告酒店拖欠原告2025年9、10月份货款合计四万余元。因为被告资金紧张,双方达成特殊债务清偿协议,部分欠款转为酒店消费充值,原告相当于用货款抵扣20000元预充值,酒店另外赠送10000元消费额度,剩余部分出具欠条。协议签订之后,被告只偿还5000元现金,原告只实际消费1000元。后续被告酒店直接张贴公告单方面宣布暂停营业,剩余接近3万元消费额度彻底无法使用。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代理律师代理本案,在诉讼当中区分两层法律关系:一层是原始买卖合同关系,对应欠条项下剩余货款;另一层是达成抵债之后成立的预付式消费合同。酒店单方面停业属于根本违约,消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未消费预付款应当返还。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认可两套法律关系,既判决归还欠条剩余货款,同时判决返还没有实际消费的预付款。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石狮市郭燕玲律师
1、客户欠钱,双方协商用充值、服务、消费额度抵扣欠款,后续对方停业、关门无法提供服务;
2、企业之间以服务、消费额度抵债,抵债方停止经营,抵债权益落空;
3、既有原始货款欠款,又有预付消费卡、充值卡无法消费,需要一并起诉维权;
4、商家停业,企业作为消费者,大额预充值资金无法退回。
三、石狮市郭燕玲律师服务内容
1、梳理原始供货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抵债协议、欠条、充值卡、停业公告全部证据;
2、区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预付式消费合同两层法律关系,起草民事起诉状;
3、立案,组织证据目录,参与庭审,论证停业属于根本违约,未消费预付款应当返还;
4、处理被告缺席开庭相关程序;
5、取得生效判决,可代理申请强制执行,对企业名下财产进行查控。
四、律师价值
很多中小商家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会和债权人协商,不给现金,改用本店消费额度、服务来抵偿债务。很多债权人容易误以为,一旦签订抵债协议,原货款就全部消灭,即便对方关门跑路,也不知道还能起诉拿回钱。本案就是典型情形,代理律师没有简单把全部债务当作已经抵销完毕,而是厘清法律逻辑:以消费抵债,需要债务人完整履行消费服务义务,才能够消灭对应债务;被告酒店单方面张贴公告停业,以实际行为表示不再履行消费服务,属于根本违约,消费合同可以解除,没有消费的预充值部分应当转化为金钱债务予以返还。被告拒不出庭,律师提交微信对账、欠条、充值卡照片、停业公告等全套证据,向法庭阐释预付式消费相关司法解释。法院采纳我方全部观点,一笔案子同时处理货款追索和预充值退款两部分诉求,全部获得胜诉。提示商事主体,接受消费、服务抵债风险很高,务必书面约定,如果商家停止营业,欠款应当恢复为现金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