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告人甲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同日被取保候审,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鞍山市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甲及其辩护人杨涛到庭参加诉讼。同案被告人乙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辩护人为其他律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公诉机关据此指控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律师代理经过
杨涛律师接受被告人甲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仔细研究案卷与证据,杨涛律师对案件定性及量刑空间进行了充分研判,结合同类案件的量刑规律,围绕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及对甲有利的从宽情节发表辩护意见,为当事人制定了争取缓刑的辩护方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相关辩护意见,对甲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律师价值
在帮信类犯罪整体从严的背景下,杨涛律师为甲争取到 "缓刑" 这一重要结果 ,即附条件地不实际执行监禁刑,甲无需入狱,可在社区正常生活、工作,对家庭与职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其价值体现在专业的事实研判与量刑辩护上: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充分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从宽空间,说服法院作出缓刑处理,在 "已被判刑" 的局面下最大限度保全当事人的自由与正常生活,这正是刑事辩护对量刑结果的实质影响。
五、适用场景
本案例适用于因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诉的当事人,以及希望争取缓刑、减少处罚或避免实际收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同样适用于到案后被追诉、希望了解争取缓刑与从宽空间的同类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
六、服务指引
一、切勿轻信要求出借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或提供密码、验证码的 "办贷款"" 刷流水 " 广告,此类操作极易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
二、若因涉嫌帮信罪被传唤或到案,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罪名性质与量刑空间。
三、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调查,积极认罪悔罪,是争取从宽的重要基础。
四、如实向律师告知银行卡流水、涉案金额、是否获利等全部情况,便于制定最有利的应对策略。
五、认罪认罚应在律师指导下进行,充分评估利弊后再作决定,避免盲目签字。
六、律师会综合运用初犯偶犯、如实供述、退赃退赔等情节,争取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处理。
七、帮信罪一经定罪仍可能影响征信、就业与政审,越早委托专业律师越能降低长远影响。
八、即便案件构成犯罪,专业律师也能通过有效辩护争取缓刑,最大限度避免实际入狱。
总结:出借银行卡可能让你无意卷入刑事犯罪。专业律师能帮你精准把握从宽情
节,在已被追诉的情况下争取缓刑,避免实际收监,守住自由、信用与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