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吴金玲律师代理原告 A(房屋出租方)。
原告 XXX;将自有房产出租给被告某公司,双方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节点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某公司因自身经营出现问题,未能按期支付应付租金。被告 B 作为该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东,就欠付租金向原告 XXX;出具欠条,对欠付租金予以确认,并承诺承担因追索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维权开支。
后续原告 XXX;与被告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再次确认欠付租金款项,约定协议签订后一次性结清欠款。但到期之后,某公司与股东被告 B 均未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原告 XXX;委托吴金玲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应利息;被告 B 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支出。
本案开庭审理,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依法适用缺席审理程序。代理律师完整提交租赁合同、房产权属材料、欠条、解除补充协议、企业工商档案、资金流转记录、律师费票据等全套证据。法院经审理认定租赁关系真实有效,被告某公司应当履行租金给付义务;该公司属于XX公司,股东被告 B 存在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情形,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作出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 XXX;主张的租金、利息以及律师费,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为XX公司,案件面临被告拒不到庭缺席审理的不利情况。
律师代理出租方原告 A,通过证据固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关键事实,成功让公司股东对公司所欠房屋租金、利息、律师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亦可直接执行股东个人财产,充分保障出租方债权实现。
三、律师价值
本案由吴金玲律师全程代理,面对被告拒不出庭、消极应诉的情形,律师通过证据组织、法律适用研判,帮助当事人实现完整债权:
1.全面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应对缺席审理风险
接受委托后,律师收集整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股东出具的欠条、解除合同补充协议、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租金转账流水、律师费发票及委托合同等全部材料。预判被告极有可能缺席庭审,对证据进行分组整理,制作证据目录,每一组证据对应待证事实,在被告无答辩、无抗辩证据的情况下,依靠完整证据链还原案件全部事实,为胜诉奠定事实基础。
2.精准把握一人公司法律规则,追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办案过程中,通过调取工商档案查明案涉企业为自然人独资的XX公司。结合租金由股东个人账户进行收付的转账记录,锁定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核心事实,依据《公司法》XX公司的特殊规定,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避免出现胜诉之后仅有公司担责、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隐患。
3.合理设计诉讼请求,把维权损失转嫁给违约方
结合欠条、合同补充约定,将租金、逾期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全部纳入诉讼请求。充分利用双方书面约定,主张由违约方承担债权人维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不仅仅只追回本金,同时弥补委托人因诉讼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4.缺席庭审专业代理,充分发表代理意见
庭审阶段被告全程缺席,律师独立完成全部举证,围绕租赁关系成立、欠付租金事实、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律师费承担依据等重点发表代理意见,向法庭清晰释明法律规定,推动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观点,拿到有利的缺席判决。
5.判决解读与执行方案指引,形成法律服务闭环
拿到判决书后,向当事人解读判决要点,说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意义,告知后续强制执行的路径、材料准备,提示可以申请执行股东个人名下财产,为后续回款提供完整实操指引。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果你遇到以下情形,可咨询吴金玲律师:
1. 房屋出租后,承租方拖欠租金拒不支付,需要起诉追索租金、逾期利息;
2. 承租主体为XX公司,担心公司无资产,希望追究股东个人连带责任;
3. 承租方出具欠条、还款承诺,到期后依旧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4. 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不按照解除协议履行付款义务;
5. 合同、欠条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想要主张由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用;
6. 对方失联、拒不出庭,面临案件缺席审理的房屋租赁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