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出借人甲与被告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厦门市某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某 年某月,乙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借款 30000 元,款项经甲转账至其阿姨账户后取现交付乙,乙当日出具借条,约定月息 2%、按月付息。此后乙仅支付利息 6600 元,本金及剩余利息经多次催讨未还。甲遂诉请乙偿还借款本金 30000 元及利息,并要求其承担诉讼费、公告费。
陈聪明律师作为原告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全程参与本案诉讼与调解。法院立案后,经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律师代理经过
本案借款经第三人账户转付、再以现金交付,证据链需重点梳理。陈聪明律师围绕借款交付事实与利息计算进行主张,核实转账、取现、借条等证据,依法主张本金及利息;后经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代表原告就确认金额、分期安排、违约条款及执行保障与被告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调解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如下内容:
双方确认截至某 年 某月某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30000 元及利息24000 元(此后以 30000 元为基数,自 某 年某 月某 日起按年利率 13.8% 计至实际还款之日);
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本金 30000 元、利息 10000 元,合计40000 元:自 某年 某 月至 某 年 某 月每月 某 日前各付 2000 元,某 年 某 月某 日前付 24000 元;
若被告按期足额付款,双方再无争议;若任一期未按期足额付款,视为所有款项立即到期,原告有权就借款本金 30000 元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已付款项按 "先利息、后本金" 顺序扣除;
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400 元,由被告负担。
四、律师价值
债权获书面确认:本金 30000 元及截至 某年某 月 某 日利息 24000 元经调解书逐项锁定,形成可执行凭据;
违约加速+强制执行条款:约定任一期逾期即全部款项到期,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债权落地;
分期方案促成回款:40000 元分期方案兼顾被告履约能力与原告回款节奏,缩短维权周期;
诚实提示:为促成调解,原告在利息上作出让步(由 24000 元让至 10000 元),属以利息让渡换取确定还款的策略取舍。
五、适用场景
出借款项经第三人转付、现金交付,需重点梳理交付证据的借贷纠纷;
借款金额适中、对方有还款意愿但资金紧张、需分期处理的案件;
需通过调解快速固定债权并保留强制执行权利的场景;
出借人希望尽快回款、愿意在利息上适度让步的案件。
六、服务指引
保留借条与转账凭证:注明款项性质,现金交付留存取现与交付证据,形成完整交付链;
书面固定借贷合意:明确书面约定借款人、金额、利率及还款安排;
及时催收、注意时效:尽早主张权利,避免债权因拖延受阻;
善用调解设计条款:调解中设置分期还款与违约加速条款,兼顾回款与保障;
理性权衡让步:结合对方偿债能力,权衡本息金额与回款速度,避免久拖不决;
持续关注履行:调解后跟踪每期还款,逾期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本案中,陈聪明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借款经第三人转付、现金交付的复杂情形下,通过证据梳理与调解相结合,为委托人固定 3 万元本金及利息债权,设计分期还款与违约加速强制执行方案,以适度让渡利息换取确定回款,体现了务实高效的争议解决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