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日期: 二〇二六年十月
二、案件背景
被告户因农村房屋拆迁获得安置,案涉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安置人员包含原告二人、被告及第三人,按人口每人享有 70 平方米安置面积,合计取得多套拆迁安置房、附属车位、工具间以及大额拆迁补偿款项。 因家庭成员生活状态发生变化,共有基础丧失,两名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诉讼,起诉要求确认各自享有 70 平方米安置房份额,主张分割共计XXX 元拆迁补偿款,案件总诉讼标的超 145 万元。 被告委托刘学勤律师作为本案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先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后由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
三、法院调解核心协议内容
1.金钱给付:被告向两名原告合计支付400000 元;2026 年 10 月底前支付 100000 元,剩余 300000 元于 2028 年 9 月底前付清;任意一期逾期,全部剩余款项视为提前到期,另需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原告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
2.房产车位分割:
某小区A室、B室房屋以及a、b车位归两名原告共同所有;
C室房屋及c车位归第三人王X所有;
D室房屋、工具间d归被告所有;
满足办证条件时各方无条件配合过户,过户产生费用由产权所有人自行承担。
3.两名原告放弃其余全部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各半承担。
调解结果解读:原告诉请要求给付 XXX 元,经调解最终仅需支付 400000 元,大幅减少被告给付义务;同时完成多套安置房、车位、工具间权属划分,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设置分期付款、逾期加速到期 + 违约金条款,保障各方权利落地。
四、刘学勤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 接收委托后全面梳理拆迁全部档案材料
接受被告委托之后,律师调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分房资料、安置结算材料、户籍信息,核对安置人口、安置面积构成、拆迁补偿项目明细,厘清原告诉讼请求、诉求背后法律依据,识别本案诉讼风险。
2. 梳理各方家庭利益,制定调解优先的诉讼策略
本案系家庭分家析产纠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如果强硬判决,容易激化家庭矛盾,后续还会引发过户、执行次生纠纷。刘学勤律师确定优先调解的办案思路,力争降低被告的金钱给付压力,同时尽量维系家庭关系。
3. 参与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多轮磋商谈判
案件先经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律师全程参与谈判,针对原告提出的高额补偿款诉求进行协商博弈,在降低付款总额、安置房分配、分期付款金额、付款节点、违约责任上反复沟通,平衡各方诉求,促成各方达成初步一致方案。
4. 设计具备强制保障的调解条款,防范后续违约风险
律师重点设计调解协议违约保障条款:设置分期付款模式;约定一旦任何一期逾期,全部未到期款项加速到期,同时增加违约金;明确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后续再提起新的诉讼;明确房产过户的配合义务、费用承担主体,规避后续过户扯皮。
5. 协助完成司法确认,固定全部调解成果
谈判达成一致后,向法院提交调解方案,由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把全部谈判成果转化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司法文书,保障委托人以及其他各方的权利。
五、案件处理结果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本案以调解结案,原主张 XXX 元补偿款,调解后仅需支付 400000 元,大幅减轻被告经济负担;对案涉多套拆迁安置房、车位、工具间完成权属分割,同时确定分期支付补偿款项,设置逾期违约、加速到期强制执行条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无需再进行上诉程序。
六、案件焦点与启示
1. 农村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按安置人口享有相应权益
农村拆迁按人口进行安置的,每位被安置人员享有对应安置面积;家庭共有基础丧失时,安置对象有权起诉要求分割安置房与拆迁补偿款。
2. 家庭析产纠纷,调解往往优于强硬判决
亲属之间分家析产,单纯一纸判决书有时无法解决后续过户、钱款给付现实问题,调解可以争取降低给付金额,兼顾财产分割与家庭关系,实现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
3. 调解协议务必设置违约、加速到期、强制执行条款
调解不能只写付款和分房,要提前预判一方不履约风险,设置逾期加速到期、违约金、强制执行条款,避免调解之后还要再次打官司。
七、法律服务指引
农村拆迁安置房分家析产纠纷,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1.完整调取拆迁安置全套档案,核实安置人口、安置面积、补偿款明细;
2.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评估判决、调解两条路径利弊,尽力争取降低己方给付义务;
3.调解案件,要严谨设计付款节点、过户义务、违约责任、强制执行条款;
4.争取将全部协商结果通过法院调解书予以确认,保障后续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刘学勤律师专注处理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可代理分家析产、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等案件,处理一审诉讼、调解全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