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对方全盘否认欠款,富平县徐登辉律师据理力争,维持数万元货款及损失胜诉判决
案例专长: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人格混同追责
判决时间:2026年4月
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代理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供货方)
判决结果:二审驳回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装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连带清偿货款数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上诉人承担。
一、案情内容:
原告XX公司向被告装饰工程公司供应卫浴产品,双方长期合作。供货完成后经过微信结算,装饰公司确认欠付货款合计数万元,但一直拖延不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虽回复会结清款项,但始终没有实际付款。原告向富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同时查明法定代表人频繁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判决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偿还全部货款。一审宣判之后,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称大部分货物和自己无关,只愿意承担几百元货款,要求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审当中徐登辉律师出庭应诉,提交全部微信聊天结算记录,针对对方上诉理由逐条反驳,说明对方在结算聊天中并未对数万元欠款数额提出异议,同时论证公司法下财产混同应当个人连带担责。二审法院采信我方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富平县徐登辉律师:
1、给企业供货,有微信对账记录,对方拖欠货款拒不支付;2、公司欠债,但公司账户没钱,法定代表人公私账户混用,想要追究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责任;3、一审胜诉,对方提起二审上诉,需要代理二审应诉;4、交易没有书面买卖合同,只有微信聊天、对账记录,需要起诉追要货款;5、需要向对方主张逾期付款损失。
三、富平县徐登辉律师服务内容:
收集供货单据、微信对账聊天记录等交易证据;代理一审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庭审发表代理意见,主张公司人格混同,追究个人连带责任;一审胜诉之后代理二审应诉答辩,针对对方上诉事实理由进行抗辩;出具法律分析,提供后续强制执行方案建议。
四、律师价值:
很多中小企业供货,没有签订正式书面买卖合同,只有微信沟通对账,一旦发生纠纷,对方事后翻脸不认账,就会给维权带来很大障碍。本案被告二审直接否认绝大部分债务,试图把大部分货款推给第三方客户,意图大幅缩减债务金额。如果代理人不能抓住聊天记录关键细节,很有可能二审被改判,当事人一万多元货款面临损失。徐登辉律师抓住核心证据:催款时上诉人并未对数万元欠款提出异议,只是承诺等工程款回款再付钱,该聊天记录直接推翻对方上诉说辞。除此之外本案难点在于追究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责任,很多供货方只起诉公司,公司是空壳,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律师充分引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规则,论证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收取公司业务款项,公私财产无法区分,应当个人连带承担债务,实现公司和个人双重追责。面对二审诉讼,当事人压力很大,担心一审判决被撤销。律师全面拆解对方上诉理由,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两层进行抗辩,最终二审维持全部胜诉结果。同时依法主张LPR1.5倍逾期付款损失,让违约方承担资金占用成本,最大限度维护供货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件提示商事交易纠纷,即便没有书面合同,留存完整聊天对账记录,结合专业律师的法律运用,依然可以实现全额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