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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转贷借款,借款协议被认定无效,富平县徐登辉律师仍帮当事人全额追回13万余元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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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将银行贷款转借他人,借款合同被法律认定无效。徐登辉律师准确把握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规则,即使合同无效,依然帮助当事人拿回全部借款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详情

贷款转贷借款,借款协议被认定无效,富平县徐登辉律师仍帮当事人全额追回13万余元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例专长:民间借贷纠纷

判决时间:2026年6月

法院: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代理原告(出借人)

判决结果:虽然案涉借款协议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被认定无效,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清偿原告13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

一、案情内容:

两名被告个人征信存在问题,无法向银行办理贷款,于是找到原告,协商由原告向银行办理消费贷拿到资金,再以现金方式出借给二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原告分多笔现金向被告交付共计13万余元借款。后续被告仅仅归还4000元,剩余款项拖延不还。原告委托徐登辉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剩余本金13万余元并承担利息、律师费。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查明案涉款项来源是原告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再对外转贷,按照法律规定该份借款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徐登辉律师当庭调整诉讼说理,引用民法典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规则以及合同编司法解释,即便借款协议无效,被告实际拿到借款,依然负有全额返还本金义务,同时应当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两名被告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法院采纳我方代理观点,判决被告返还全部剩余本金,并按照LPR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因合同无效,关于律师费的约定一并无效,律师费诉请未得到支持。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富平县徐登辉律师:

1、存在银行贷款转借他人,借条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2、现金交付借款,仅有借条、视频、证人佐证;3、借款人收到钱后失联、拒绝出庭;4、借款合同、协议被认定无效,想要追回已经交付的钱款以及资金占用利息;5、民间借贷案件遇到法律行为效力瑕疵,需要调整诉讼思路维权。

三、富平县徐登辉律师服务内容:

梳理借条、收款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资金来源证据;预判借贷合同效力风险,制定诉讼方案;起草民事起诉状;开庭应对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争议,发表代理意见;合同无效情形下主张财产返还、资金占用费;领取判决,讲解执行风险以及后续操作。

四、律师价值:

很多普通老百姓不清楚套取银行贷款转贷属于法律禁止行为,签了借条也会直接导致借款协议整体无效。不少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会误以为合同无效钱就彻底要不回来。本案充分体现律师的价值,当法律关系本身存在效力瑕疵,不能固守原有借条上的违约条款,必须切换法律思路,从合同无效财产返还角度主张权利。徐登辉律师在法庭上区分“借款协议无效”和“钱款实际交付应当返还”两个法律概念,向法官释明:合同无效不等于拿到钱的人可以不用还钱,被告实际占有使用资金,依法应当返还本金,同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本案被告全部缺席,律师把现金交付证据:借条、收款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完整提交,证明原告已经实际完成钱款交付。如果当事人自己不懂法律,仍然按照有效借款合同思路进行庭审说理,很容易出现诉求全部被驳回的不利后果。律师准确适用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规避效力瑕疵带来的诉讼风险,最大程度保住当事人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为存在法律瑕疵的民间借款实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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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登辉律师,陕西渭南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在独立执业期间,成功办理了多起涉民商事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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