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纠纷案:两代继承关系交织,两套房产经调解一次性分割
审理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介
韩X甲(被继承人,化名)于2025年3月20日因病去世,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和一辆小型轿车。韩X甲的父亲已于其去世前过世;其母亲史X(化名)在韩X甲去世后亦离世,史X名下另有一套房屋。
本案涉及两次继承关系:第一次,韩X甲去世,其名下商品房和车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母亲史X、女儿韩X乙(原告,化名)、妻子王X(原告,化名)继承;第二次,史X去世,其名下房屋及从韩X甲处继承的份额,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韩X甲(已先于其去世)、女儿韩X(被告,化名)继承,韩X甲的应继份额由其女儿韩X乙代位继承。
韩X甲、史X生前均未立遗嘱,案涉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韩X乙、王X遂委托茂XX律师,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请求分割韩X甲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史X名下的房屋,并主张韩X甲名下房屋及车辆归韩X乙所有、由其按法院认定的价值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
二、办案经过
面对"两代继承、两套房产、多个继承人"的复杂局面,律师接手后确定了"厘清继承关系、调解优先"的代理思路:
(一)厘清两代继承关系,明确各方应继份额。 律师逐一梳理两次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韩X甲的遗产由史X、韩X乙、王X三人继承;史X的遗产中,因儿子韩X甲先于其去世,韩X甲的应继份额由韩X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通过逐层厘清,各方的应继份额得以明确,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基础。
(二)以"房产归一方、折价款补偿"为调解思路。 考虑到本案涉及两套房产和一辆车,若径行判决逐一分割,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且易引发上诉,律师结合各方对房产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提出韩X甲商品房及车辆归韩X乙所有、史X房屋归韩X所有、由原告一方支付适当折价款的调解方案,兼顾各方实际需求、平衡各方利益。
(三)推动一揽子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律师与对方进行了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就全部遗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
三、案件结果
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韩X甲名下城关区商品房归韩X乙所有;2.韩X甲名下小型轿车归韩X乙所有;3.史X名下房屋归韩X所有;4.韩X乙、王X于2026年10月8日前向韩X支付房屋、车辆折抵款10000元;5.韩X乙、王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161元,由韩X乙、王X负担。
至此,两套房产、一辆车的继承分割问题经调解一次性解决,各方均获得了符合自身需求的财产,避免了后续诉讼。本案也提示:涉及两代甚至多代继承的纠纷,应逐一厘清每次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和应继份额,注意代位继承等法律制度的适用;继承纠纷牵涉情感因素,通过调解方式往往更利于案结事了、维护亲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