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转让交易是刑民交叉高发领域。2025-2026 年,深圳多地出现同类案件:转让方隐瞒债务、美化营收,后续履约失败后被投资方报案,以诈骗罪立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团队办理本案,抓住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辩护,指导当事人退赔并取得谅解,最终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
股权转让、合伙入股,是商事纠纷的高发赛道。 不少投资方和转让方闹矛盾后,很容易直接报案。 一旦股权无法过户、收益不及预期、投入资金拿不回来,普通商事争议,就可能直接进入刑事程序。 在股权类诈骗案件当中,转让方洽谈时隐瞒负债、夸大公司盈利的行为,很容易被认定为刑事诈骗。 近期,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团队办结一起股权转让诈骗案。面对不利指控,团队层层拆解证据、辨析刑民边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案件背景:股权交易履约受阻,被以诈骗罪刑事立案追责
当事人王X(化名),在深圳经营一家科技公司。 2024 年,他计划出让部分股权,用来支撑业务扩张。 投资人赵X看好这条赛道,多次到现场考察厂房、设备、在手订单,和王X敲定股权转让意向。
磋商交易的时候,王X想尽快促成合作。 他隐瞒了公司一笔对外担保债务,同时美化了营收数据,向赵X承诺半年内可以盈利分红。 随后,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赵X分三笔,一共转账 320 万元。 合同约定,这笔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后续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然而,行业行情快速下行,公司订单持续缩水,经营状况不断恶化。 公司不仅没法兑现分红承诺,之前隐瞒的担保债务还引发诉讼,公司资产被查封。 股权变更手续,就此停滞。
赵X投入 320 万元,既没有拿到分红,也没能完成股权过户。 赵X认为,王X从一开始就刻意隐瞒债务、虚构业绩,借着股权转让骗钱,存在非法占有资金的故意。因此,赵X向深圳公安报案。
侦查机关调查后认定:王X隐瞒对外担保债务、虚构营收数据,以股权转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钱款,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金额 320 万元。 这个金额对应的量刑档位很高。一旦被判实刑,王X会失去自由,名下企业也会直接停摆,整个家庭都将承受巨大压力。 因此家属多方比对筛选,委托拥有 21 年公检法从业履历、专攻诈骗罪刑民交叉案件的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担任辩护人。
团队介入,全面梳理卷宗,锁定核心辩护要点
接受委托之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多次会见当事人,安抚他的情绪。 同时,律师团队申请完整阅卷,调取讯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公司财报、合同材料、审计报告、被害人陈述等全部证据。
孙峥律师带领团队逐条核对材料,还原资金流向与交易全过程。 团队找准辩护重心:本案根源是股权转让商事纠纷,公司主体、项目都是真实存在的。我们需要区分民事交易里的不实陈述,和刑法意义上的诈骗,降低指控对当事人的不利评价。
辩护团队从四个维度搭建完整辩护方案: 第一,标的公司真实存续,有实际经营业务,不属于凭空设立的空壳项目。公司有固定场地、设备、员工以及历史订单。王X只是洽谈阶段隐瞒担保债务、美化营收。这属于商事交易里的不诚信行为,不能直接等同于编造项目骗取钱财。 第二,绝大部分涉案资金投入公司经营。律师逐笔核查流水,证实 320 万元主要用来采购原材料、发放员工工资、支付场地运维费用。资金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赌博、转移隐匿等典型的非法占有行为。 第三,王X没有逃避沟通、刻意失联。资金出现问题之后,王X一直和赵X保持联系。他主动说明公司经营困境,多次和对方协商退款、股权处置方案,不存在拿到钱之后跑路的情况。 第四,本案属于典型刑民交叉案件,投资人本身负有审慎核查义务。赵X曾经实地考察公司,他可以通过企业信息平台,自主核实公司负债、担保信息。投资本身自带商业风险,不能单纯以股权变更失败、没有盈利,反向推定王X构成诈骗。
此外,孙峥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和被害人赵X协商退赔。双方最终达成赔偿方案,顺利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份谅解,为后续从轻量刑打下了关键基础。
提交法律意见,持续和检察官、承办法官沟通
确定完整辩护思路后,孙峥律师团队整理证据对比表,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团队向承办检察官、法官阐明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关键事实,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然而在本案中,公司真实经营、资金大多投入生产、当事人持续和被害人协商处置方案。 从主观层面看,王X和纯粹以骗钱为目的的诈骗犯罪,存在明显区别。 虽然王X存在隐瞒债务、夸大营收的过错,但该行为发生在股权转让商事交易的背景下。因此,辩护团队恳请司法机关厘清刑民边界,结合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处理。
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孙峥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围绕资金用途、公司经营状态、沟通记录、谅解情况逐一举证说理,请求法庭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办案结果:当事人获缓刑判决
法院审理后,采纳孙峥律师团队的主要辩护意见。 法庭综合多项情节考量:涉案公司真实经营、资金大多投入生产;当事人没有转移、挥霍资金;已经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X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拿到判决书之后,王X和家属专程来到律所致谢。 当事人不用进入监狱服刑,可以继续处理公司后续经营事宜,实刑的重大风险成功化解。
律师办案感悟
孙峥律师提醒:股权转让、入股合伙,是刑民交叉案件的高发地带。 很多经营者存在误区:谈生意时隐瞒部分负债、美化业绩,最多属于合同违约,不会触碰刑法红线。 可一旦后续履约失败、投资方本金无法拿回,很容易被报案,指控构成诈骗。
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始终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件展开。 公司是否真实经营、资金去向、有没有失联逃债、是否积极退赔谅解,都是区分罪轻、罪重的关键标尺。 商事交易中的不诚信行为,不等于刑事诈骗。 刑事律师的价值,就是在繁杂证据中厘清法律边界,抓住有利情节争取从轻、缓刑,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人身风险与财产风险。
总结
总而言之,股权交易里的隐瞒、夸大行为,有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分界线。2025 至 2026 年深圳这类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商事主体要格外留意交易中的刑事风险。一旦被公安以诈骗罪立案,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梳理证据、协商退赔、开展辩护,才有机会争取缓刑等从轻结果。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6 条诈骗罪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