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承租被告名下办公性质房屋,双方签署住房租赁合同,原告计划承租房屋之后进行隔间改造对外转租。签约之前,被告知晓原告改造转租的意向。后续原告开展房屋装修改造时,被住建主管部门叫停,房屋无法实现改造转租的合同目的。
原告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押金,赔偿装修损失以及律师费。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将房屋恢复原状,支付物业费,并且主张免租期、中介费等各项损失。案件本诉反诉合并审理。法院认定双方对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均存在一定过错。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住房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退还租金78000元、押金6500元;
3、判令被告赔偿装修损失4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6000元;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案涉房屋为办公性质,合同约定用于居住;原告改造隔间转租被行政主管部门叫停,租赁合同目的客观无法实现,应当解除;被告应当退还租金押金,赔偿装修投入损失,并承担维权律师费。
被告抗辩及反诉观点:
本诉抗辩:原告作为从事房屋转租行业,清楚房屋现状,违法改造是原告自身行为,损失应当自行承担,不同意解除退款赔偿。
反诉请求:1、要求原告把房屋恢复原状;2、支付房屋物业费;3、赔偿免租期损失、中介费、律师费合计25750元;事实理由:原告违规改造房屋,造成被告各项损失,应当恢复房屋并且赔偿相关损失。
代理核心观点(代理本案原告方,贾丹丹律师):
第一,案涉房屋系办公属性,虽然合同写居住用途;签约沟通过程被告明知原告想要隔间改造对外转租;行政部门叫停改造,合同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租赁合同应当予以解除;
第二,合同解除之后,扣除原告实际占有房屋期间对应的占有使用费,剩余租金、押金应当予以返还;
第三,房屋改造被叫停,双方对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都存在过错;原告为经营性转租的装修投入,属于自身经营风险,该部分装修损失不应当由被告承担;
第四,律师费因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当各自自行承担;针对被告反诉,房屋已经完成主要恢复工作,不应当再支持恢复原状诉求,物业费、免租期损失应当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划分。
贾丹丹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担任一审阶段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案代理难点:办公属性房屋用于改造转租,签约前双方均知晓改造意向;本诉反诉合并审理;区分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时间,准确计算占有使用费;合同解除双方混合过错,损失按照过错分担;押金可以抵扣修复相关费用。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租赁合同于起诉状送达被告之日解除;核算原告实际占有房屋的时间段,扣减对应占有使用费、押金当中酌情扣减房屋修复费用;结合双方各自过错,对免租期损失、物业费做分担处理;装修系原告经营性转租投入,自行承担;律师费各自承担;相互抵扣之后,被告还需要向原告返还26985.18元。驳回双方其余本诉、反诉请求。
判决:
一、确认双方住房租赁合同于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解除;
二、被告退还部分租金、押金;
三、原告承担部分免租期损失;
四、原告承担对应时间段物业费;
以上款项互相抵扣之后,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26985.18元,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
五、驳回原告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其余反诉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反诉案件受理费按照判决由原被告分别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体代理成果
贾丹丹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房屋租赁合同、签约磋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付款凭证、装修合同、行政处理相关情况证据,同时针对被告反诉准备全套抗辩证据。本诉反诉合并开庭,围绕合同解除条件、房屋占有使用费计算、双方混合过错、押金抵扣、各项损失分担发表完整代理意见。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各项款项相互抵扣之后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2.6万余元。
三、律师价值
办公用房拟改造转租房屋租赁合同本诉反诉案件当中,混合过错情形下租赁合同解除认定;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核算;本诉反诉互相抵扣结算;押金酌情抵扣房屋修复费用;混合过错下律师费、损失的分担规则,是本案核心要点。贾丹丹律师全程承办本案一审代理,事实梳理、证据统筹把控、本诉反诉庭审抗辩、判决书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梳理租赁合同、签约磋商微信聊天记录、租金押金转账凭证、装修合同、房屋勘验相关材料。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签约前双方都知晓改造转租想法,合同不能履行属于混合过错;租金不能全额退,需要扣除实际占有房屋期间占有使用费;押金会被酌情抵扣房屋修复损失;本诉同时被告会提起反诉,需要同时抗辩反诉全部诉求。
向当事人释XX法典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评估本诉、反诉全部诉求风险,确定庭审代理思路。
2. 搭建一审代理思路,梳理庭审要点,准备全套庭审预案
代理工作思路:
第一层,案涉房屋改造转租被行政叫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确认租赁合同解除;
第二层,扣除实际占有房屋对应的占有使用费,剩余租金应当退还;押金酌情扣减修复费用之后,剩余部分返还;
第三层,经营性转租的装修投入,属于自身经营风险;律师费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
第四层,针对反诉:房屋已完成主要恢复,不支持恢复原状诉求;物业费、免租期损失按双方过错进行分担。
针对本案,准备本诉举证质证辩论,同时准备反诉全套抗辩预案。
3. 参与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本案本诉反诉合并普通程序开庭审理。贾丹丹律师当庭提交租赁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全套证据,围绕合同解除、占有使用费计算、双方过错划分、押金抵扣、反诉抗辩发表完整代理意见,法院采纳核心代理观点。
4. 接收民事判决书,逐条拆解判决内容,做好判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向当事人解读裁判逻辑,重点说明:房屋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都有过错情况下,可以判决解除合同;即便合同解除,承租人占用房屋期间依旧要支付占有使用费;押金可以酌情抵扣房屋修复产生损失;本诉反诉款项可以互相抵扣结算;告知十五天上诉期;完成房屋租赁合同一审本诉反诉案件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房屋租赁本诉反诉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承租办公房屋,计划隔间改造转租,务必提前核实住建、物业政策,评估合规风险。
② 租赁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无法履行都存在过错,各项损失一般会按照过错比例分担,不会全部由某一方承担。
③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解除合同,很有可能遭到对方提起反诉,要提前做好反诉抗辩准备。
④ 承租人即便最后解除合同,实际占有房屋期间,依旧需要承担房屋占有使用费。
贾丹丹律师,在办公用房拟改造转租的复杂租赁本诉反诉案件中,厘清双方过错,核算占有使用费,经过款项互相抵扣,帮助当事人拿回2.6万余元的返还款项。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拟改造转租因政策原因无法履行,双方均存在过错,被告同时提起反诉,可委托贾丹丹律师提供一审代理法律服务:
1、房屋承租后计划改造转租,受政策限制合同目的落空,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方提起反诉,主张房屋恢复原状、物业费、免租期损失;
3、服务包含案件事实梳理、合同、聊天、转账证据整理,本诉反诉开庭代理、判决书解读、上诉风险提示全套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