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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拆迁赔偿谈判推荐文章
企业的绿化用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 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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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农村宅基地有房产证吗,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后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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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安置房用地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用地性质是划拨。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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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开居住证明?
需要提供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另外如果是租赁,需要租赁合同,如果是暂住,就提供暂住证明,网上都有模板,可以下载打印,让房主填写信息,并签字。然后带上个人身份证原件,六个月证明(社保,暂住证)就可以去派出所办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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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交通事故骨折导致疼失眠可以主张赔偿吗
1.车祸导致的骨折,有权向责任方索赔精神损失赔偿金。2.赔偿项目虽未明确提及精神损失,但伤情引发的精神困扰仍可追偿。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伙食补贴和营养费等。4.精神损失赔偿金额需考虑侵权方过失、实际影响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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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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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拆迁赔偿谈判问答推荐
私自拆除承重墙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拆毁承重墙体的行为,应归属至地方城建主管部门进行管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得到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同等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所出具的设计方案之前,均不得对承重结构实施任意拆除、变动乃至破坏等行为。违反此规定,进行擅自变更或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的行为者,将被相关部门勒令限期整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款责任。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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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因为女方拆迁离婚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若夫妻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纠纷,则可依法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申请离婚的夫妇,无论其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拆迁纠纷,均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首先进行调解工作。若发现夫妇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依然无改善迹象,则应依据事实证据,准许两人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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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漏了子女名字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若您的子女已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便需进行相应添加;反之,若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无需另行补充。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意味着已将户籍迁离农村并成功在城镇落户。鉴于此情况,倘若贵公子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其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前往县级国土资源局寻求变更解决方案。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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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采矿权有何关系
[律师回复] 解析:土地使用权与采矿权之间并非直接相辅相成的关联关系。采矿权作为他物权范畴内的一种用益物权,其行使基础在于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实现相应的收益。具体来说,采矿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取收益为前提条件,同时具备严格的排他性特征。而土地使用权则涵盖了一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换言之,它既涉及到经济层面的“土地使用”问题,又牵涉到法律层面的“权利”问题。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个重要类别,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于他人之物所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方面的排他性权利。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用益物权的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建设用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3.土地承包经营权;4.地役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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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回迁房不能强制执行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回迁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物。然而,执行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定程序方为合法合规。若该建筑物属被执行人及其受抚养亲属维系基本生活所需之居所时,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查封,但禁止实施拍卖、变卖或抵债等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五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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