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拆毁承重墙体的行为,应归属至地方城建主管部门进行管辖。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得到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同等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所出具的设计方案之前,均不得对承重结构实施任意拆除、变动乃至破坏等行为。
违反此规定,进行擅自变更或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的行为者,将被相关部门勒令限期整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款责任。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