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撤销权诉讼需不需要进行转出
[律师回复] (一)若“转出”指案件移送管辖,当受诉法院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时,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发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也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
(二)若“转出”并非移送管辖而是其他含义,需明确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涉及案件中止、终结等特殊程序,可补充详细信息以获得更精准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