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借钱不还还打欠条,且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的借款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妻子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丈夫的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可能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并非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妻子认为丈夫的借款不属于共同债务,或者丈夫的借款行为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可以在法律程序中提出抗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的性质和责任的归属。综上所述,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取决于借款的性质和用途,以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不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可能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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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