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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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是收集患者病历、检查结果和医学记录,作为鉴定关键依据。其次,需患者身份证明。部分情况还需医患双方或卫生部门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相关物证如药物、医疗器材等的。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

一、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

首先应获取患者详尽的病历资料,涵盖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过的各项检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医学记录等等,这些均可作为鉴定过程中的关键性依据。其次则为患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

紧接着,可能在某些情况中需要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的委托书,或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授权委托书。除此之外,一些与医疗事故息息相关的物证,例如使用过的药物以及医疗器材等,有时亦有必要同时提交供鉴定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阐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手续都是有哪些

关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详细流程需遵循如下步骤:首先由当事人就相关事宜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经卫生行政部门转交至相应鉴定机构进行;

其次,医学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具有资格的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经验丰富的法医学院校的专家以参与专家鉴定组之组成;

再者,在正式接受鉴定申请之后,专家鉴定组由专家鉴定组组长指挥,严格按法定程序展开操作;

最后由全体或半数以上相关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得出最终的专家鉴定报告,即“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书”,为司法以及其他实践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参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阐述意见和理由。阐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阐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在探讨医疗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问题时,其相关的赔偿准则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由于医疗事故所引发的患者实际支付的所有诊疗费用;其次是误工费用,这个数值将根据患者的经济收入以及误工时间进行精确计算;再者是护理费用,其中涵盖了患者在住院期间以及出院之后所需的护理费用;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进行的;接下来是残疾生活补助费用,这个数字将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用来进行计算;最后是残疾用具费用,这是指因为残疾而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所产生的费用。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其他项目,则会根据患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进行确定。总的来说,每项具体的赔偿金额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首先是收集患者病历、检查结果和医学记录,作为鉴定关键依据。

其次,需患者身份证明。部分情况还需医患双方或卫生部门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相关物证如药物、医疗器材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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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医疗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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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
医疗事故致残鉴定需要准备好病历原件(门诊、住院和检查报告)、事故相关确凿证据(包括双方证词)、医学影像学资料反映伤残情况,以及受害者的有效身份证明。鉴定申请通常通过医患协商或卫生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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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律师回复]
一、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该解释并未将其列为选项择性项目,不能择一弃一。二者同时主张并不矛盾,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当前司法为民的宗旨,亦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当然,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经过后续治疗后有所改变,均可通过另行主张予以解决。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同时鉴定。
二、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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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后能申请医疗费吗
[律师回复] 一、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该解释并未将其列为选项择性项目,不能择一弃一。二者同时主张并不矛盾,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当前司法为民的宗旨,亦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当然,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经过后续治疗后有所改变,均可通过另行主张予以解决。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同时鉴定。 二、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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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交关键文件,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病历档案、诊疗费用明细、医患双方观点陈述及辅助性证据。这些文件对深入了解医疗过程和损害情况非常重要,有助于进行准确合理的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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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医疗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施行)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酿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规范。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规范的权利授予了政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 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命令的情势发布了《医疗事故分级规范》(实行试试)(以下略称《规范》)。 《规范》把一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掉或功效完全丧掉,其它器官不克不及代偿,存在特殊医疗倚赖,糊口完全不克不及自理)。 《规范》把二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 《规范》把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五个等级,即:甲等医疗事故、乙等医疗事故、丙等医疗事故、丁级医疗事故和戊等医疗事故。 《规范》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区分清楚等级,规定的规范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医疗事故,并枚举了16种景象。 《规范》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因此,五级伤残对应的是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指数为60%。 对于医疗事故给患者酿成的各类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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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如何鉴定,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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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如何鉴定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该解释并未将其列为选项择性项目,不能择一弃一。二者同时主张并不矛盾,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当前司法为民的宗旨,亦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当然,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经过后续治疗后有所改变,均可通过另行主张予以解决。因此,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同时鉴定。
二、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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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患者的全部病历(包括门诊、住院和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医疗合同、身份证明以及影像学资料。此外,提供证人证言、物证等辅助证据,将对鉴定工作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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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工伤伤残鉴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医疗期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 1)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 2)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 3)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致残享受哪些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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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后期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工伤伤残鉴定完毕后,理论上来说,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肯定是重要的关于工伤的依据都已经准备齐全了,包括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书。不过有很多劳动者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以后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因为既然要进行工伤鉴定,肯定是工伤影响了劳动能力,并且可能后期还需要长期治疗的。
一、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
1、伤残等级鉴定,只是对伤情的一个鉴定,并不影响你后续的治疗
2、伤残等级鉴定后,后续如还发生治疗,则公司仍然有义务支付后续的治疗费
3、建议尽快做伤残等级鉴定,否则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律将不再支持
二、【工伤伤残鉴定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综上,受伤的员工在进行完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实际后期的医疗费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所以在工伤鉴定完毕以后的赔偿项目当中,不仅仅包括当前的医疗费,员工本人可以结合医生的建议和自己的实际病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这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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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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