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土地使用权律师
侯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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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土地使用权推荐文章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确定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确定方法是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使用税的税额会按照土地面积来乘上对应单位面积需要缴纳的税额来进行确定,只有在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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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杭州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怎样的
目前,丁桥板块商品房售价基本在12000-13000元/平方米;九堡板块售价基本在17000-20000元/平方米;三墩板块售价在18000元/平方米左右。按照经济适用房3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售价,板块价差最高的达到17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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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宅基地申请的最新程序是什么?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5、张榜公布。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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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我国县官房屋所有者需要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合法的证明,如这类证件要继承给后代的,需要对这类证件进行相应的继承公证。下面小编就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继承公证怎样办理,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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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出庭授权委托书范文
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代表委托人出庭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委托人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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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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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土地使用权问答推荐
主刑不可以附加使用那危险驾驶罪为什么处拘役并处罚金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吗
杨云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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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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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村的.,组里土地征收,我们是独生子女家庭依湖依省计划育条例可以多分一份,但组里不同意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起诉解决
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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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为国有土地后一个月拆迁,补偿是按国有土地还是按集体土地补偿
[律师回复]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看补偿方案
张滢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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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他人绑架他人定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当教唆他人实施绑架行为时,若行为人最终构成了绑架罪,那么教唆犯同样将被视为犯罪主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绑架罪主要泛指以获取财务为目的而对他人进行挟持,或利用他人为人质作为要挟手段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因此,对于教唆他人实施绑架的教唆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罚。需要强调的是,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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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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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使用权是否构成盗窃罪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盗窃罪这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可分为四个方面:首先,犯罪的客体部分,即该罪行所侵害的具体权益。在盗窃罪的案例中,它破坏和侵犯了公私财产的完整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多重性质和功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所有权通常是指那些合法的所有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例外。其次,犯罪的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在盗窃罪的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即他们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察觉到,从而暗中将财物取走。第三,犯罪的主体部分,即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在盗窃罪的案例中,任何年满16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最后,犯罪的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和意图。在盗窃罪的案例中,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的故意心态,并且他们的行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三)依职权更正登记;(四)依职权注销登记;(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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