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打房屋动迁补偿官司律师
陈林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 法律顾问、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
5.0分
执业:
8年
江苏擎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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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断缴后可以补缴吗?
五险一金断交了可以补交或者续交的,补交有时间要求,一般可以补交3-5年的社保相关费用。到达新单位工作后,单位会为员工续交的,也可以个人去续交五险一金。个人能交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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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上限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1、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高于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2、最多支付年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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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温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的高温补贴标准是200元,每年从6月1日开始各企业就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开始支付高温补贴了。不过,在上海这种国际大都市各方面的法律制度虽然都比较完善,可还是有少部分员工居然就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这个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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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公司离职后再入职工龄该如何计算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时开始计算。而员工的累计工龄按照员工开始工作时进行累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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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补差价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价: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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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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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复垦区域堡坎打坏了3间算自然灾害吗
[律师回复] 你好,计算过损失没有呢
于振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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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户口没迁过去,生孩子可以用男方的医保报销吗?
[律师回复]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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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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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有官司可以借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规定,即第六百六十七条明确阐述了借款合同的定义,即一种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最终应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法律文书。基于此,基本原则上,无论借款人为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均可依法享有向贷款人借款的权利,尽管他们自身可能涉及到尚未完全解决的涉诉事项。然而,根据第六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有义务按照贷款人的具体要求,全面提供与其借款行为密切相关的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等详细信息。这就意味着,贷款人同样拥有合法的知情权,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其中也包括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若借款人确实面临此类问题,那么这无疑将对贷款人的风险评估以及决策过程产生潜在影响。再者,根据第六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借款用途来使用所借资金,贷款人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借款或解除合同等措施。尽管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但是借款人是否涉及诉讼案件,仍可能间接地影响其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而对贷款人的权益构成潜在威胁。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使企业法人身陷诉讼纠纷之中,原则上依然具有借款的资格,但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如果借款人确实面临此类问题,那么这无疑将对贷款人的风险评估以及决策过程产生潜在影响。因此,贷款人在决定是否发放借款时,很可能会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诉讼案件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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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的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接收房产时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首选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对问题实施有效整改;若房屋质量缺陷无法得到修复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损失的请求。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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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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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如何打官司
[律师回复] 解析:当涉及到无借据的诉讼时,法官可依据多种其他相关证据来确认借款之事实。诸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等形式的电子数据,及借款方的陈述等等,都有可能成为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与否的关键性证据。若借款方难以自己收集并提供此类证据,则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代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验,以便最终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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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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