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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推荐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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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农村宅基地登记哪里可以查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网上是无法查询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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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农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1、参加合医人员住院或特定疾病门诊患者在定点医院看病,可以实时联网结算报销,如因其他原因可以回合医办报销的。2、由街道合医办初审资料。3、再由合医办把审核资料送市社保局审批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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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土地使用证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干规定土地使用证可以作为凭证进行贷款,同时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贷款的金额数量也会有所不同。那么,土地使用证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办理贷款应找到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贷款,然后做土地评估价值得到土地他项权利证,并且携带相关证件到银行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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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家长可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租(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暂住地所属施教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如学校班额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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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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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土地确权纠纷问答推荐
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宅基地所有权在户主过世之后即归属到农村经济集体,至于住房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宅基地的归属权,而对于户主留下的继承人而言,他们能够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权益,同时依然保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并享有对该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以兴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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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于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且所得数额较大者(即违法活动金额达到六万元但低于二百万元,或营利活动收益大于等于十万元而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但不足四百万元),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然而,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并无法退回赃款(即违法活动金额超出二百万元,或营利活动收益大于等于四百万元并长期未偿还债务),则将面临长达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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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租赁之土地需缴纳税务中之土地使用税。依照该等规定,土地使用税之责任主体应为土地实际使用之人。换言之:若相关单位及个人所出租之土地位于应税范围之内,则出租人为土地使用税之缴纳义务人;反之,如出租之土地属于减免税费范畴,则承租人为土地使用税之缴纳义务人。土地租赁权乃土地承租人依约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后,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对土地使用、收益之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系指通过签订契约方式,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获取的土地占有、狭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收益权。相较于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缺少一项处分权。其主要涵盖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等多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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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网络合同争议的司法解决过程中,原告可选择在买方或货物接收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被告居住地所属法院提起诉讼。若以上两个地点均具备司法管辖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由首先启动诉讼程序的法院进行审理。倘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便应按照该约定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前述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则根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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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如下明确规定:首先是随意殴打他人且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景:1.导致至少一名受害者身体受到轻伤害或两名受害者身体轻微受伤的;2.引发受害方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的;3.多次实施随意殴打行为的;4.携带凶器进行随意殴打的;5.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实施随意殴打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其次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同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景:1.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携带凶器进行上述行为的;3.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最后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景:1.强行索取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2.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引发受害方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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