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土地租赁纠纷律师
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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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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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土地租赁纠纷推荐文章
珠海市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多少?
珠海市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为六级,一类地为18 元/平方米,二类地为15 元/平方米,三类地为10 元/平方米,四类地为7 元/平方米,五类地为5元/平方米,六类地为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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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珠海土地使用税税率具体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缴纳: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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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四川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1、货币补偿。2、置换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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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的区别
1、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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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房屋出租需要交税吗
确实,出租房屋是商业活动,出租人需依法缴税。私人租房交易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非个人租赁企业进行融资租赁时,若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承租方,则免缴营业税;否则,需同时缴纳营业税和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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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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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土地租赁纠纷问答推荐
农村房屋征用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亦或是遵循法律程序予以妥善处理;最后,如果对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获取处理决定后的三十天内,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应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涉及到单位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至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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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自留地权益产生的争议问题上,当事各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寻求妥善处理。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所在社区内的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协助化解矛盾。当然,若有必要,亦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包括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等均属于集体财产。然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国家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征收或征用土地,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在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采取侵吞、销售或者其他任何非法手段擅自转让土地。此外,土地使用权亦可依法进行转让。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与个人都应遵循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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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纠纷暂缓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延迟办理房产证被视作一种违约行为,且赔偿方式无外乎三种:即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损失赔偿数额应等于由于违约行为所实际引发的经济损失,包括该合同如得以完整履行后可预期获取的市场收益。若卖方持续未能办理房产证,致使买方无法实现其购买房屋的初衷和目的,买方有权依法要求解除此项购房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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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合同法如何适用
[律师回复] 解析: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处理房地租赁纠纷的主要依据包括了自2021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由司法部门颁布的《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法规。举个例子来说,《民法典》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只有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或者书面告知后,承租人才能够将所租赁的房产转租给第三方。此外,即便承租人进行了转租,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原始租赁合同仍将继续有效。但是,若第三方因个人原因给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相反地,若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许可就擅自进行了转租活动,那么出租人便拥有权利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本合同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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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房改房而言,其所占用的土地通常是以划拨的方式获取而来,因此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必须确保拥有完全的产权方能进行交易。然而,为了能够获得完整的产权,购买者需要补缴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关于这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为:按照成交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缴纳,即: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乘以建筑面积再乘以百分之一来得出。更为详细地说,所谓的“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主要是指该房产首次进入市场实际销售的那一年,政府发布的房改房的建造成本价格。当房改房在经过上市出售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便与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无异。至于土地出让金,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也就是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者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又或者是原本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等行为,按照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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