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去世后,债务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或者一方追认了,或者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生存的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所负,且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个人债务,将由去世一方的遗产进行偿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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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