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其所持有的房产证的注册人,该权利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若当事人仅持有他人姓名的房产证,试图通过诉讼与他人争夺住房产权,那么他将无法赢得这场官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指出,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造房屋的,也需要凭借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当房地产发生转让或变更时,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同时还需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