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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诉讼推荐文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2024年最新的政策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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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外地人入北京户口有哪些落户政策
外来人员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包括报考北京的公务员,在北京投资,比如在北京新办企业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就可取得北京落户资格,此外北京还有高端人才落户,劳模落户及投靠落户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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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拒执罪自诉的流程是什么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请求流程,其主要步骤如下:首先,受害者或代理人需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其次,法院将在收到自诉状后的十五天内做出相应决定;再次,一旦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便可展开庭审程序;最后,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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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刑事自诉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全文是什么?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乘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乘40%-扣除项目金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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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宅基地证过户是可以的吗?
宅基地证过户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定的条件,如果村民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那么在将房屋出卖给具体组织的村民后,可以办理宅基地证的过户手续。如果宅基地上并没有自建房,那么宅基地不能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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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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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诉讼问答推荐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职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承担的重要职责涵盖了以下五个方面:首先是行使决定权和执行强制措施的权力;其次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以及预审工作;第三则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立案,而对于已立案侦查的案件,若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撤销该案;再者,对于侦查终结后应当提起公诉的案件,须将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最后,对于那些情节轻微且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进行行政处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相应处理或将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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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当被罚当事人对于行政主管部门所做出的行政处分持有异议时,其有权通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如有特定情况出现,行政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的行政处分亦可能会暂时停止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行政诉讼期间发生了非法强行拆除房屋的事件,房屋所有权人可依法申请获得国家赔偿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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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涉及到跨国婚姻的离婚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精心起草起诉书以反映当事人的诉求,其次需认真地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以支撑诉讼请求,第三步则是将经过精心准备的起诉书与证据材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接下来就是由法院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项诉讼,如果法院决定受理,那么就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被告方发出起诉书副本,然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原、被告双方发送传票,在开庭当日,双方都有权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最后,法院将会依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对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妥善处理等关键问题进行裁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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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羁押期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在刑事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为两个月。然而,对于案件情节较为复杂的情况,经由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将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而若涉及到集团犯罪或者跨区域作案等特殊性质的案件,以及涉及范围较广的案件,则需经过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方可将羁押期限再次延长至五个月;倘若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案件,同样需要经过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才能将羁押期限进一步延长至六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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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被骗调解结案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行为模式,总的来说,实施虚假诉讼的个人或单位通常采用的手段是捏造事实和伪造对自身有力的证据以此欺瞒司法机构。除了以上方法之外,其行为模式还可表现为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例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某一方当事人故意掩盖事实真相,通过欺骗性的手法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试图从中获取不当得利。举例来说,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可能会利用早已偿清但尚未销毁的债务文件或其他相关材料作为证据,以此为由提出诉讼请求,让对方再行履行义务甚至实现与其本意无关的其他违法意图。此类情形即是典型的“虚构真实情况”的虚假诉讼行为。而且,“掩饰真相”可被视为间接形式的“捏造事实”,两者在行为性质上具有同等价值。因此,“掩饰真相”亦应被纳入虚假诉讼的行为范畴之内。其次,关于犯罪发生的领域,虚假诉讼罪所涉及的诉讼仅限于民事诉讼,对于行为人向仲裁机构提起的虚假仲裁行为,并不适用于该罪名的规定。此处所称的民事诉讼,涵盖了整个民事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审判、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环节。除了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外,行为人还可能利用伪造的判决书、公证文书、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行为从根本上破坏了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同时也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按照虚假诉讼行为予以惩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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