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佳木斯借钱不还代理推荐文章
北京居住证办理材料包括哪些?
北京居住证办理材料包括:1、《北京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合法居住证明。
10w+
浏览
2024-05-16
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原本就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用人单位有给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机构就会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
10w+
浏览
2024-05-16
去办理签证要带身份证吗?
一般来说去办理签证都是直接出具护照作为身份的证件而不需要身份证。身份证只是公民在国内的一种身份证件而不一定会在国外也适用,所以基本上签证所通用的身份证明就是国家出具的护照,所以办理签证基本上都是用不到身份证而是更为重要的护照。
10w+
浏览
2024-05-16
在我国身份证挂失后原来的还能用吗
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因为二代身份证存在先天缺陷,即使丢失后作补办、挂失处理,但由于没有任何注销措施,也没有密码设定功能,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
10w+
浏览
2024-05-16
苏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原则
市和县级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0w+
浏览
2024-05-16
查看全部知识
佳木斯借钱不还代理问答推荐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客体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1.两者所适用之条件及时间有所差异。关于转继承,其适用之前提乃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尚未实际取得遗产时;而对于代位继承来说,其适用条件则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并且该继承人需为被继承人之子或女。2.它们所适用的继承范围各有区别。转继承既可能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等各种情况下。然而,代位继承却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这一特定领域。3.两者所涉及的主体对象存在差异。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之人包括所有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而在享有转继承权的人群中,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一些法定继承人,并不仅仅局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至于被代位继承人,他们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而代位继承人,他们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两者所针对的客体对象也有所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主要是指被转继承人未能获得的遗产份额;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无法获取的应继份才是其关注的焦点。5.两者所涉及的继承权利与义务存在差异。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不仅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还可能涉及到其继承其他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相比之下,代位继承则是一种单纯的遗产继承关系,代位继承人所替代被继承人所继承的,仅仅是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6.两者在应继承份额的归属方面也存在差异。在转继承中,可能出现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属于其配偶共同拥有的情况;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所期望的应继份将全部归属于代位人,不会产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享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原借条保留还清时作废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原本的借款凭证已经失效,同样地,我们亦可在原借款凭证上标示出延长的期限以及原因。当借款期满后,若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双方经过深思熟虑且达成分歧性的共识之后,便可重新签订欠款凭证。在此过程中,请各位注意以下几点要素:首先,必须列明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民事身份资料信息;其次,明确阐述债务发生的根源及其具体日期;最后,务必确认该份借据为后续补充的借款凭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股东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之间的差异,具体表现如下几项要点:第一,二者形成的背景因素各异。简言之,股东派生诉讼的出现乃是由于公司自身权益在某种特定条件下被侵蚀,且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公司并未能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进行维权,此时,股东便可以依法以其自身名义展开诉讼活动。相较之下,股东直接诉讼得以发生的主要起因则在于股东本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此时股东也将以自我名义提出诉讼事宜。其次,二者所涉及的诉讼性质存在显著区别。股东派生诉讼赋予了股东监督及纠正公司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权力,因此,这种诉讼权利应当被视为一种共同利益的保护权。然而,股东直接诉讼则是股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发起的诉讼,从根本上说,这一诉讼权利属于一种自益权范畴。最后,二者所依据的诉讼权利来源亦有所不同。一方面,股东派生诉讼的提起权源自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权人即出资人的身份地位;另一方面,股东派生诉讼的提起权还源于股东作为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地位。相比之下,股东直接诉讼的提起权仅仅源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权人即出资人的身份地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借新还旧保证人不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以新的贷款偿还原有的贷款,旧有的贷款的担保人无需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若债权方请求新贷款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则根据以下几种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是新贷款以及旧贷款的担保人间存在关联性,即为同一人,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第二种情况是新贷款与旧贷款的担保人并非同一人,或者旧贷款并无担保而新贷款却设有担保,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除非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新贷款的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已经知晓或应当知晓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这一事实。此外,担保人可以免除部分责任,具体包括:首先,在担保期间内,若债权方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事先获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将不对未经其同意的债务转移承担担保责任;其次,债权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也需先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则依约执行;再次,对于一般担保人与债权方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情况,担保期限将从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最后,对于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方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情况,债权方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若债权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上述条款规定的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另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担保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欺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民间借贷无力偿还会拘留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欠款方未能偿还借款并不等同于将遭受拘留。此类争端属于民事范畴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皆有权考虑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是诉讼等各种途径进行最终解决。若涉事一方决定提出诉讼请求,则必须确保具备完整且充分的起诉书以及与其案件相关联的各类证据资料,并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限的相应人民法院进行提交。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对于那些明明具备履行债务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的情况,相关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若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前进区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向阳区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东风区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郊区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同江市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富锦市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桦南县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桦川县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汤原县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抚远县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哈尔滨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大庆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牡丹江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齐齐哈尔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鸡西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双鸭山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黑河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伊春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鹤岗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七台河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绥化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大兴安岭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找佳木斯专业借钱不还代理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佳木斯知名借钱不还代理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佳木斯律师
>
佳木斯借钱不还代理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