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欠款方未能偿还借款并不等同于将遭受拘留。
此类争端属于民事范畴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皆有权考虑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是诉讼等各种途径进行最终解决。
若涉事一方决定提出诉讼请求,则必须确保具备完整且充分的起诉书以及与其案件相关联的各类证据资料,并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限的相应人民法院进行提交。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那些明明具备履行债务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的情况,相关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若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巨大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