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李健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 合同事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4.7分
服务:
999+人
执业:
6年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律师档案
查看详情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江海区车辆债权纠纷推荐文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是多久
一般委托书期限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约定,写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里面。公民在签署委托书的时候,要办理公证,各个企业在签署委托书的时候要写清楚委托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10w+
浏览
2024-11-11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证件名称不一样,制作机关不一样,产权证书的编号也不一样,通俗点来说不动产权证书是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的。而房产证的话只能代表房子的产权归属,房产证是由房管局制作的,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部门制作。
10w+
浏览
2024-11-11
车辆过户费一般是多少范围内?
在车辆的众多交易方式中,不仅包括正常的购买程序,同时也可以进行二手车的过户方式进行拥有汽车。对于过户车辆的主要流程中还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车辆过户费是怎么收费的呢?一般情况下,过户费用不高,大致在300元至500元左右,最高的费用也不会高于900元。
10w+
浏览
2024-11-11
房产证上有个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包括有哪些信息?
房产证上有个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包括的信息有房子获取信息,以及还有产权分额占有的情况,再者就是抵押贷款的记录,一般在此记录中都会体现出来,而且他项权证都是由抵押权人持有。
10w+
浏览
2024-11-11
汽车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包括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盗抢险等。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10w+
浏览
2024-11-11
查看全部知识
江海区车辆债权纠纷问答推荐
离婚如何让对方不分财产和债务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1)财产分配上,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如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这是法律对恶意侵害财产行为的有力规制,旨在保障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2)债务承担方面,个人债务本就无需另一方承担,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亲朋所负债务等。若能证明对方恶意举债损害自身利益,法院会在债务分担上保护无过错方。提醒:主张对方不分财产和债务务必保留好关键证据,以支撑诉求。不同情况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
等
5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婚内名下车辆卖了离婚怎么判
[律师回复] 1. 一般来说,要是车辆是婚后买的,而且登记在夫妻两个人名下,那这车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车卖了,另一方可以主张这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过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 要是买车的一方是善意第三人,就是说他在买车的时候不知道这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还付了合理的价钱,那这个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只能要求卖车的那一方赔偿损失。3. 赔偿的金额一般是车辆卖出去得到的钱减去车辆的合理价值。车辆的合理价值可以通过评估这类方式来确定。4.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车辆的归属有过约定,那就得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总之,婚内名下车辆的出售以及离婚后怎么处理,得根据具体情况综合来判断,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等
4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婚内财产协议债务怎么平摊
[律师回复] 婚内财产协议里关于债务平摊的约定,一般遵循这些原则:1. 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得是双方平等商量后达成一致的结果,谁也不能强迫另一方。2. 共同债务共同担。夫妻共同的债务,不管协议咋约定,双方都得一起承担清偿责任。3. 个人债务个人担。一方自己的债务,就由这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不用分担。举个例子来说,像购房贷款这种共同债务,协议里可以清楚写明双方各自要承担的还款比例。要是一方因为自己的原因产生了债务,比如说赌博欠的钱,那这笔债务就得他自己还,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财产。总之,婚内财产协议中对债务平摊的约定得合法、合理又公平,这样才能避免之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等
4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你好,我去年大概七八月份时候开公司车辆工作时出了事故,当时公司车没有商业险,只有强险,然后公司没有赔钱,让我走代位追偿,我被代位追偿,能转到公司名下吗
[律师回复] 请问你的问题是否为,产生的相关损失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你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责任方驾驶员承担。但这里有一个可以抗辩的点,即你驾驶公司车辆属于职务行为(即你的工作岗位即为驾驶员),且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你不具有重大过失(交通事故不是你的主要责任)。如果不满足上述两点要求,则无法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想了解,对债务人的唯一住房能否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对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一般情况下在保障其基本居住权时受限,但符合条件可强制执行。如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像面积过大、装修豪华;或对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又或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等,法院可依法执行。
等
5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广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深圳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佛山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东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中山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惠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江门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茂名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湛江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汕头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珠海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肇庆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清远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揭阳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韶关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阳江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梅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潮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河源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汕尾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云浮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蓬江区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新会区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台山市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开平市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鹤山市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恩平市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找江海区权威车辆债权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5年江海区专办车辆债权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江海区律师
>
江海区车辆债权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