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邢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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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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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债务合同经济纠纷推荐文章
房产纠纷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产纠纷诉讼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案件性质、阶段和标的额大小设定。刑事诉讼案件按阶段收费,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关系及争议标的额累进收费。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适当降低收费。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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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房产纠纷
佛山市医院亲子鉴定服务指南
在法律诉讼、家庭纠纷、移民申请等情况下,亲子鉴定可以提供关键的科学证据。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拥有多家医院和专业机构提供亲子鉴定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佛山市内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医院及机构,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费用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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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吗?
答案是可以的,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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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后果有哪些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官方许可证或向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个人销售相关材料,将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止,并处2万至10万人民币罚款,同时没收非法物品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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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刑事处罚辩护
购买二手房中介费用包含哪些服务
购买二手房时,中介服务包括房屋咨询和价格评估。咨询费根据服务时间和咨询人员技术等级协商确定,书面咨询按报告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及标的物价值计算,一般为300元至1000元。评估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如100万元内收5%,100-1000万元收2.5%,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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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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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债务合同经济纠纷问答推荐
双辽腾迁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协议拆迁行为确实享有法律支持,在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之后,即可签订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法人或其他组织扮演拆迁方角色、却未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缺乏合法的拆迁资格之时,其所签订的这份拆迁协议便应当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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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相关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房地产纠纷诉讼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额度可参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即按照诉讼标的物的规模进行衡量。而此等诉讼费用的收取方式则依照不同级别分为几种类型:(一)财产类诉讼,依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根据以下比例和步骤累加计算:1.若诉讼标的物之价值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者,则每宗案件需缴纳人民币50元;2.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预收;3.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2%的比例进行收取;4.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收取;5.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取;6.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9%的比例进行收取;7.若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在人民币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收取。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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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经济争议纠纷的适用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这一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长为整整三年时间。在此阶段内,诉讼时效期应从权利人意识到或应当明确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和行为义务主体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然而,若权利人所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之久,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措施;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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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同责中事故车造成的停运和务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车辆因当事人未能积极投入营运而面临的经济损失,通常指因事故导致的营业收入下降,此种情况下应针对实际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作为参考:1.若涉及对象均为机动车辆,则根据索赔过程中双方所投保的强制性第三者保险来实施赔偿。若其中一方的强制性第三者保险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金额,则超出部分将由对方负担50%,自身承担余下的50%。若双方均拥有保险,则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2.若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则机动车辆损失的50%将由对方负责赔偿,另外的50%则由其自行承担。如有保险,则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在此之前,机动车辆一方需首先使用其强制性第三者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对于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50%。3.然而,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责任方仅限于单方面。若事故系由双方均存在违规行为所引发,则双方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的赔偿方式是,先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随后再确定各方的具体损失,进行合理的等价折抵后,由其中一方承担剩下的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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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结算的债权能否转让
[律师回复] 解析:未曾进行过结算处理的债权,实际上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然而,这必须满足若干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流程步骤。下文将为您详细解析相关内容:在实施债权转让行为过程中,必须通知到债务人;反之,若没有履行此通知义务,那么针对债务人而言,这种转让行为就是失效的。而在债务转让环节中,也必须得到债权人的首肯才能生效,若是得不到债权人的同意,则这样的转让行为将是无效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规定,债权人有权全权或者部分地将债权权益转交给第三方,但是存在特定情形的除外,比如按照债权的特殊属性禁止转让、各方当事人事先已达成约定不得转让,或是受到法律明令禁止转让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当债务人将自己所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先取得债权人的核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当发生债权转让时,必须与接手的人友好协商并正式告诉债务人,而在出现债务转让的时候,也是必须获得债权人的首肯才可生效。另外,特别补充说明的是,在一些特定情境下,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有待结算的工程款项,尽管此时债权金额尚未有确切定论,但只要债权已经确立并且不触犯法律禁止性条例,就可以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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