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江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推荐文章
2024安徽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0w+
浏览
2024-06-03
2024私家车报废有补贴吗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10w+
浏览
2024-06-03
深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深圳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适用于深圳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10w+
浏览
2024-06-03
征地拆迁房产证无过户怎么办?
占有人应当及时获取拆迁信息。拆迁不是个的秘密,从一开始几乎所有被拆迁人知悉;从一开始保留拆迁人、拆迁管理部门与实际占有人之间交往资料,用以说明拆迁人和拆迁管理部门知道实际权利人是谁;谈判难度很大时,适时发出通知,亮出法律武器,我就是权利人,所有一切避开我的行为是无效的,阐明法律后果。
10w+
浏览
2024-06-0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谁交?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房屋产权人及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房产税方面,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10w+
浏览
2024-06-03
查看全部知识
江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土地增值税的管辖属于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解析:增值税乃由我国中央政府负责征收与管理之措施。增值税,乃是按照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内)在流转过程中所产生之增值额为主要计算基数,进而进行征缴之一种流转税制。此项增值税,针对的是那些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企业或个人,根据他们所实现的增值额来征收的一种税种。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跟公司谈辞退赔偿技巧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当您面临着被企业解除雇佣关系并涉及到潜在的赔偿问题时,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策略将对您有所帮助:第一,您应当优先明确所在企业的解雇性质。如果是由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解雇,那么您有权请求公司给予赔偿金。相反地,若是无过错性解雇,则您有资格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发生过失行径导致的解雇情况下,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其次,您可以尝试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最后,请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企业解雇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征地补偿发放给村民的社保有哪些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被征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农户必须向所在地的被征地村(社区)提交相应的委托文件以及征地协议和土地补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根据已经批准的资料,村(社区)需对农户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至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最后,经过审核通过后,村(社区)将出具审核意见书。在参保过程中,农户需要提供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的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被征地农民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还需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以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等表格。此外,为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农户还需提交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通常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建筑物耐用年限即为该建筑按照其设计功能能够正常运行的时间年限,而其主要承重结构则决定了这一耐久年限的具体等级划分。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将建筑物耐久年限划分为四个级别。另外,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最高限制,则需依据不同用途进行具体设定:比如(1)居住用地的最长期限为七十年;(2)工业用地的最长期限为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最长期限也为五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住宅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是商住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土地使用特性来看,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用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为四十年。因此,若购房者购置的房产属于商业性质的公寓房类型,则该物业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确仅有四十年的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公寓房通常采用商业化的水、电供应方式,并无法接入天然气管道。虽然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住宅的实用性,但是从根本角度出发,这类房产在功能上仍然以商业用途为主导,同时也无法办理户籍手续。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实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便可计为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起点,换言之,当购房者取得房屋并开始入住时,实际上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经不足四十年。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南京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苏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无锡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常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南通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镇江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扬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泰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徐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盐城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淮安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连云港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宿迁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沭阳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北京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上海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天津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重庆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广东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浙江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山东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河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河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四川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辽宁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安徽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湖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陕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湖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贵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福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黑龙江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云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山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江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广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甘肃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内蒙古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吉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新疆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宁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海南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青海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西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香港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澳门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台湾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找江苏知名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江苏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江苏律师
>
江苏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谈判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