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江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推荐文章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怎么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带上材料向村委会申请,经过调查审核,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这样,村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就是合法的,集体土地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只有土地证,只有商品房才能办房产证。
10w+
浏览
2024-06-03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10w+
浏览
2024-06-03
个体工商户税收是多少 有什么政策
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营业税。按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缴纳2%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10w+
浏览
2024-06-03
房产证上坐落地址和实际地址不符合同有效吗
这种小瑕疵对合同有效性影响不大。但为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寻求更多证据确认。确定房产所有权需依赖权证。结合房产证、付款凭证等文件,可证实双方交易内容,明确交易对象。若合同地址非其所有,则无法出售。逆向推理可确定其欲售房产。
10w+
浏览
2024-06-03
合同效力
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执行收费是多少
若无具体执行数额或价格限定,根据实际情况每件缴纳50-500元不等;1万元以下每件50元;1-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500万元部分按1%收取;500-1000万元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
10w+
浏览
2024-06-03
判决执行
查看全部知识
江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土地增值税的管辖属于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解析:增值税乃由我国中央政府负责征收与管理之措施。增值税,乃是按照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内)在流转过程中所产生之增值额为主要计算基数,进而进行征缴之一种流转税制。此项增值税,针对的是那些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企业或个人,根据他们所实现的增值额来征收的一种税种。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跟公司谈辞退赔偿技巧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当您面临着被企业解除雇佣关系并涉及到潜在的赔偿问题时,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策略将对您有所帮助:第一,您应当优先明确所在企业的解雇性质。如果是由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解雇,那么您有权请求公司给予赔偿金。相反地,若是无过错性解雇,则您有资格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发生过失行径导致的解雇情况下,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其次,您可以尝试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最后,请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企业解雇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住宅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是商住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土地使用特性来看,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用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为四十年。因此,若购房者购置的房产属于商业性质的公寓房类型,则该物业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确仅有四十年的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公寓房通常采用商业化的水、电供应方式,并无法接入天然气管道。虽然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住宅的实用性,但是从根本角度出发,这类房产在功能上仍然以商业用途为主导,同时也无法办理户籍手续。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实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便可计为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起点,换言之,当购房者取得房屋并开始入住时,实际上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经不足四十年。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您好,面谈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面谈,可以先电话简要沟通一下。
郝秀玲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我离婚了,我和娃娃没有分到土地,但是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土地归娃娃管理和收益,因为是他出轨,他净身出户的,但是他们现在又把土地收回去了,我问了一下这个可以吗?
[律师回复] 你好,你可以把要咨询的问题详细说一下
张弦等
2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南京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苏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无锡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常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南通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镇江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扬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泰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徐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盐城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淮安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连云港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宿迁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沭阳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北京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上海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天津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重庆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广东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浙江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山东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河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河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四川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辽宁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安徽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湖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陕西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湖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贵州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福建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黑龙江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云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山西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江西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广西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甘肃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内蒙古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吉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新疆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宁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海南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青海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西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香港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澳门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台湾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找江苏知名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江苏擅长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江苏律师
>
江苏土地收储补偿谈判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