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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伤纠纷仲裁推荐文章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予员工及时向社保费用征缴部门投诉,现在的社保费征缴工作是由税务机关负责的,如果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依法补足社保,逾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欠缴数额一倍以上到三倍以下处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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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最新教师工龄工资标准是什么
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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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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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经济补偿金里社会平均工资包括什么?
应该是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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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工伤家属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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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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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伤纠纷仲裁问答推荐
你好,我们外企裁员是按什么标准赔偿的
[律师回复] 你有没有劳动合同,上班多少年
靳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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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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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仲裁型虚假诉讼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虚假诉讼案件的受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应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报告、控诉以及举报。在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到相关法定主管机关进行深入处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报案者、控诉人及举报人。其次,若发现该案件虽属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才能保障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在确保紧急措施有效执行后,再依法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法定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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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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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檐超出宅基地纠纷要找律师吗
[律师回复] 解析: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应向县级或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直接向乡级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其次,双方当事人应出示各自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以供审查。再者,相关工作人员将参与现场调研并采取必要的取证措施。接下来,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制作一份书面调解书。若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或者在调解书送达之前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及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上报至人民政府作出最终的裁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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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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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结果一般单位会接受吗
[律师回复] 解析:向相关劳动部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通常情况下都会获准受理。该机构所受理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除名、辞退及辞职、离职等事项产生的纷争;其次是由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引发的争议;最后还涵盖了关于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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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被告答辩状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答辩状,主要包含如下内容。首要之处便是作为被告的身份基本资料的详细描述,如自然人被告需提供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领域、所在单位、住宅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而对于法人或其他非自然人组织的被告人来说,需提供及其应诉单位的准确名称、营业场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的名字、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其次,便是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方所做出的具体回应与反驳意见。最后,在答辩状的末尾,被告方必须亲笔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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