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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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需要缴税的税种有多少,房开企业土地使用税率是多少?
1、契税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3%~5%税率的契税。2、营业税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计缴营业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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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流程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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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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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新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x年度);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填写完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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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政府定价吗?
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构成,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执行。各地在制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核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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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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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问答推荐
只卖土地而不卖土地的建筑物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显然,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任何试图仅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将附着在其上的建筑物排除在外的做法都是不被允许的。依据法律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成为了基本的准则。因此,当我们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或赠与时,必须同时处理附着在该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它们所附属的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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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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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打工可以写务农吗
[律师回复] 解析:请根据您目前的实际情况正确填上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相应的职位,若您目前尚未在任何企业机构任职,可选择填写“务农”的选项。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家长们所从事的职业对子女本身并无太大影响,其主要作用可能只是用来辨识不同社会阶层间的环境差异或者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已。而职业则是指那些为了维持基本生计所需,而不得不从事的社会化性质较强的各类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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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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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园三队自留地被收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若您的自留地遭遇征收时,将获得补偿。其具体的补偿标准可参照以下内容: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如果该土地被用于耕种水稻、蔬菜等作物,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价格政策进行核算,即按照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补偿费用。倘若该土地被用于饲养鱼虾、养植藕类、建设养殖场、种植果树、经营竹园或拥有林地等用途,那么相应的补偿费用将会按照该土地的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另外,对于那些被用于柴山、滩涂、水塘、苇塘以及其他具有经济效益的非耕地,其补偿费用会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而对于那些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非耕地,通常情况下不会给予补偿。其次是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用。其中,青苗补偿费用通常会按照一个季度农作物的产值来计算;而对于那些已经成熟并可以收获的农作物,则不需要支付补偿费用。最后是安置补助费用。如果在征地之前,被征地单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大于等于一亩,那么对于被征用的耕地,其安置补助费用将会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反之,如果被征地单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小于一亩,那么对于每亩被征用的耕地,其安置补助费用将会从年产值的四倍开始计算,并且随着人均耕地面积的逐渐减少,安置补助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年产值的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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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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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村里的一个叔叔叫我弟弟大晚上带他去街上吃罗锅,开的烧的踏板车,无证,我弟超车,对向来车,就出车祸了,车是我弟弟的,但是伤到的是那个叔叔的腿了,父母就借了七万去医,出来他家还要赔11万,经过讲后面赔7万五,已经给了他家三万4,现在又要反悔要15万,
[律师回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潘兴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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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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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什么一定要国家征收后再让其使用权进行流转呢?
[律师回复]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张滢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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