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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购房合同推荐文章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赠与过户: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2、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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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不动产权是什么意思 它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它们具体的区别如下:1.名称不同2.性质不同3.防辐射标签区别4.内容不同5.发证机关不同6.版本不同7.费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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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最新释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最新释义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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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在我国房贷收入证明开多少
1、收入证明是每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你开5000正好2、开具收入10000以上的需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你开5000正好。3、购房贷款收入证明只是一个证明你买房贷款具有还款能力的形式,跟其他无关。银行也不打电话落实,有的银行只要个有公章的收入证明就好,银行给填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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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买房子查征信怎么查个人征信
个人信用记录是保存在人行征信系统里面,①您可以尝试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查询信用报告:请您点击这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②目前也通过我行柜台和专业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暂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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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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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购房合同问答推荐
找了一家外贸平台购买一架无人机,发往墨西哥。原定10天以内发货并提供物流单号,但是目前已经一个月了,多次催促,对方多次承诺会过几天给单号。一推再推。怀疑对方故意拖延诈骗,可以取回付款么? 付款是支付到对方所在的公司账户,金额36000.
[律师回复] 你好,双方之间有没有合同约定
黄瑞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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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买是按实发工资购买还是按合同工资购买?
[律师回复] 你好,稍后可以具体沟通案情,给出具体方案
广东天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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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您发现已签署的合约副本遗失,首先建议您前往住建部门进行详细咨询。通常情况下,这些重要文件都会被妥善保存在政府机构当中,因此您有机会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并使用其证书密码来尽可能地恢复原始缔约信息,然后重印一份新的合约。对于购房合同的丢失问题,我们提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案供参考:1.如果在预售登记手续尚未完成之前发生了合同遗失事故,只需要立刻宣布剩余的条约无效,并且重新签署一份同样的新合约即可。2.另一种情况是,在预售登记已经完成且银行按揭审批也已进入准备阶段时,发现先前签署的购房合同丢失。在此情况下,您必须采取更为复杂的步骤:首先,在当地媒体上公布有关合同失效的声明;其次,经过整整三个月的等待期后,务必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最后,再次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以替代旧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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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共犯还是收购销售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中,将收赃罪定义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指行为人明知该物品属于犯罪所得之赃物却仍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替出售,以及其他形式的掩饰、隐瞒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而盗窃罪则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若收赃者在明知所收购的物品为他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那么无论是实施盗窃行为的罪犯还是实施收赃行为的罪犯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两个案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合并审理,然而在定罪量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认定为盗窃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只有当收赃者事先与盗窃者合谋盗窃财物,并在事后进行收购的情况下,才能视为双方具备共同盗窃的犯罪意图,只不过在犯罪过程中的角色分工有所不同,此时二人构成共同犯罪,均应以盗窃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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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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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要素:首先,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具有欺诈意图,其内在驱动力是为了引诱受害者做出错误决定;其次,在客观方面,他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欺诈手段,这包括向对方披露虚假的信息或者故意掩盖真实的情况;再次,此类欺诈行为并非单纯的行为宣泄形式,而是表现在应当作为但却故意不作为的各类情形之中;最后,受害者因为受到欺诈而产生错误判断,对合同中的关键部分缺乏深刻了解和认识,这种误判源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也就是说,受害者的误解与行为人的欺诈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联系,正是由于受害者误解了相关事实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意思表达,才最终导致他们与行为人签署或执行了相关合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受害者所产生的错误意识,其根本动机源自于对相关事实的错误理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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