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外卖员劳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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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险限额是多少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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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共有产权房如何认定?
共有产权房是能够买卖的,但是必须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无效的。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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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职务侵占罪一般多少立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此标准参照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数额标准,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档。六万至一百万属“数额较大”,超过一百万则属“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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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职务侵占辩护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年满18-20岁以上,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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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退休人员返聘规定是怎样的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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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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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外卖员劳务纠纷问答推荐
网上抢酒再卖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规定并不符合商业法的规定。在买卖交易中,消费者理应拥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自由权益,而商家所设定的这项“禁止自带酒水”的约束机制,实质上是滥用自身优越地位,强行规定出的不合理条款,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无视消费者的自主权,额外增加了消费者本不应承担的义务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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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转正通知有哪些法律要求
[律师回复] 解析:按照现行法律法律条文并未对劳务派遣员工转变为正式工人一事作出明确规定。然而,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对派遣员工的使用进行严格操控,且其所雇佣的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越其用工总数的10%。至于劳务派遣员工能否成功转为正式工人,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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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补偿通常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民事纠纷的赔偿准则如下所示:第一,若涉及到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通常应予以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等,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同时还需赔偿由于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第二,如果是对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就需要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以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衡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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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两年后公司叫签员工手册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该公司所制定之《员工手册》内含各项规章制度条款,经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向每位员工发放,并确保所有员工均已签署确认。这一行为的意义在于确认了员工已实际收到并完整阅读过相关的工作规范及规定,同时也表达出他们愿意严格遵循这些规定的意愿。因此,我们可以说,《员工手册》或者是其他规章制度文件,它们构成了劳动关系的基础,并且可以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对这些文件进行签收和认可,不仅代表着他们对公司的信任和尊重,同时也是公司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体现。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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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工作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保险公司的营业范畴详述如下:首先是人身保险领域,涵盖了诸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等多种险种;其次则为财产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等多元性的保险业务;此外,根据中国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专项批复,若保险公司有资格获得相关许可,还可从事与保险业务紧密关联的其他各类活动。然而,作为法律规定,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然而,对于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只要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审批,便可涉足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总的来说,保险公司必须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内进行合法合规的保险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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