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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农村土地出租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条件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自用的土地,市政绿化公共用地,生产用地,其它的设施用地等,上述土地在进行开发和利用时是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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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商品房预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首先遵循合同内约定的解决方式;无约定时,依公平正义原则及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基层组织调解;调解不果,可诉诸司法机关或选择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当事人也可直接采用诉讼或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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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房产纠纷
原则上什么叫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所有权、资格权、财产权。所有权是为了保障集体经济单位有权益依法收回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民合法占有宅基地,财产权是农户之间可以流转使用权,也可以抵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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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信阳二手房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纷争,应当在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若经过充分协商后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或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提交给指定机构进行公正合理的仲裁裁决。倘若依旧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则持争议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此来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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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二手房纠纷
深圳市廉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市规定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有深圳市户籍,年龄大于23周岁,在深圳交纳了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三年以上,在深圳没有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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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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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农村土地出租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车辆融资租赁把车开走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第一点,可以明确指出,租赁公司若采取强制手段收车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根据相关法规,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如承租方未依照签订合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应缴纳租金时,出租方有责任发出书面告知,督促其尽快偿还。然而,若经过催告后仍然无法收到承租方的付款,此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作废,将租赁物品收回,或者要求承租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拖欠款项;在此之前,出租方务必保障承租方对租赁物品的实际占用及使用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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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依据为具体使用的土地面积,并按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单位税额进行缴纳。详细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税额。这其中,由当地政府部门负责指定专门机构对土地面积进行精确测量,测量结果将作为计税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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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农村房屋纠纷如何调解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其基本流程如下所示:首先,该纠纷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需向县级或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构或者乡镇级别的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提供用以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证据与法律依据。接下来,政府相关部门将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前往案发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并收集证据。随后,根据调查结果,调解员会邀约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调解会议,制作出正式的书面调解文书。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或者在调解书送达之前,有任何一方或者同时有双方表示反悔,那么土地管理部门将会立即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并上报给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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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现行法规对仲裁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各方当事人均须优先考虑通过仲裁庭以裁决方式解决争端,唯有在仲裁协议欠缺清晰明确或根本无此协议的前提下方可提起民事诉讼;其次,若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则他们有权征得人民法院的许可进行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告成立,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且并非源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另一方重新展开协商;如在合理期限内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共识,则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并依据公平原则对原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解除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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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即交农村社保又交城镇职工社保吗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个人同时参加居民社会保障计划与雇员社会保障计划并不被允许。在无固定单位时期您选择参与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计划,后续在找到工作单位并开始缴纳雇员社会保障计划时,这便构成了重复性的保险参与行为。即使在此期间,您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计划和城市职工社会保障计划,也仅能从其中一个计划中享受到相关的福利待遇。因此,一旦发现自己同时参与了两个社会保障计划,可考虑选择退出其中一项,并进行相应的保险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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