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诉讼当中所需主要证据构成交通逃逸案件需具备以下要素方可确立确凿无误之事实:首先,驾驶员或车主须明确知晓交通事故已然发生,然却依然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其次,驾驶员或车主在主观上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责任参与到此次交通事故当中,故而驾乘车辆远离事故现场;第三种情况是,尽管驾驶员或车主可能存在诸如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但在报警之后,并未按照规定在现场等待处理结果,反而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随后又返回现场;第四种情况是,虽然驾驶员或车主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在完成这一过程后,并未及时向警方报告相关情况,同时也未告知医院及伤者家属其真实身份、住址以及联系方式便擅自离去;第五种情况是,驾驶员或车主在接受调查期间,故意逃避责任,拒绝配合调查工作;最后一种情况是,驾驶员或车主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却有充分证据表明他们应当清楚地了解到事故的发生。对于那些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驾驶员或车主,将会面临以下法律制裁:首先,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其次,可以并处十五天以内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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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