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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农民工维权推荐文章
陪产假工资怎么算的,陪产假能休息多少天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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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工龄工资重要吗?有哪些方面
工龄的增长,公司为了让员工更有归属感等,对此就会有着相应的增长。一般来说都比较重要的。1、有利于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2、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3、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4、有利于减少员工流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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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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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工地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足额、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禁止扣除或延迟。雇主须在每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结清工资,逾期即视为拖欠。如遇特殊情况,需与劳动者协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方可适当延期支付。遇到工资问题,请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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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工资福利
离婚抚养权已经定了以后还能再起诉吗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夫妻离婚后,若因子女抚养权问题需再次诉讼,如共同生活方患重病、伤残失能,或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等,均可作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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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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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农民工维权问答推荐
民间借款收到短信法院已结案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请您知悉,您所提及的相关案件已完成审判程序并已尘埃落定。作为该案的当事人,负责进行审理的法院将会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为您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以及民事调解书等)。这些文件中将详细阐述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届时您便可了解整个案件的全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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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土地永久转让协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土地永久性转让协议的合法性问题,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我们需要明确,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并非永续存在,而仅仅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之内。例如,耕地的使用年限不得超出法定的30年上限,而林地则不得超过70年的法定时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律图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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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裕安区江家店镇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申请人应当先行向所属的村集体或者村委会提交详细完备的书面申请,在获得村委会的审查确认并认可其具备相应申请资格后,再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乡镇政府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与审批。在此过程中,乡镇政府部门需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上汇报,直至最终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当村民成功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后,便可着手进行自建房屋的施工建造工作。待工程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后,应于30个自然日内向乡镇政府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申请,以便完成后续的手续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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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应当中止审理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不幸离世,其继承人需经法定程序明确是否参与诉讼;(二)若一方当事人因各种原因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适当的法定代理人;(三)如案件中的某一方当事人作为法人或其他实体组织已经解散或已不存在,就需要依法确定是否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以便继续诉讼程序;(四)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无法参加诉讼活动;(五)在某些情况下,本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依赖于另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但该另一案件尚未审结完毕;(六)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应当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特殊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律图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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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签合同没买社保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在确立了劳资双方间存在着直接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之后,作为劳动者便有权向相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用人单位对未签署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关于这一方面,劳动者有权自入社后的第二个月份起至最多十一个月份内,主张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支付双倍工资。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部分,劳动者也可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且该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图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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