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土地赔偿谈判律师
郝飞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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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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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算
牙齿受损者有权要求赔偿包括牙科治疗费、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长途旅行交通费、食宿费、物理疗法费及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费用参照医院必要治疗费用计算。若案件解决后仍需治疗,法律支持按医嘱进行并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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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劳动关系
小孩被车撞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用、护理、住院餐补、营养补助等。若交通费用增加或经权威机构鉴定为残疾,还需支付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每项补偿均有法律依据,我们将结合未成年人个体状况,精确评估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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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交通事故赔偿
恶意伤人罪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分三层:轻伤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可判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或死亡,刑期更长。特殊情况下,如伤害多人、使用管制刀具等,将加重刑罚;而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可能从轻处罚。判决需根据具体案件及法律法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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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刑事处罚辩护
经济补偿金中的平均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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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是怎样的?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是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需要提出申请,然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比如说承包地被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征收了,而且是持有土地承包经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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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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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土地赔偿谈判问答推荐
多年前买了集土房产末办房产证如何补办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补办房产证所需办理的相关程序如下:首先,权利人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前往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查询相关资料。经过该部门核实确认后,会向权利人开具一份遗失声明公开证实,然后权利人再携带这一证明及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报社进行登报公示;其次,公告公布之日起满三十天之后,权利人应携带着已经发布公告的报纸、由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遗失声明公开证实以及自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前去房地产业登记部门提出遗失换证的申请登记;最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权利人便可以领取新的产权证书,而新的产权证书上将会明确标注“补发”字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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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间被国家征收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益人应于公告所载明之期限内,携带土地权属凭证前往所在地区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办理。对于需要征收的土地,其所有权人和使用权益人需按照公告要求如期完成土地权属证书的提交,并在同一期限内在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所有涉及土地征用的各类补偿费用,均应支付给该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未被征用的土地的使用权人则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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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已故之人无法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项,然而若在征收补偿方案明确制定之后死亡,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之时便具备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资格的,其遗属可依法主张享有征收补偿款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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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收购形式转让土地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通过股权转让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之有效性问题,必须审视其具体操作模式是否完全遵循以下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通常需要达成以下几个重要条件,即已经足额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开发项目已经完成了一定比例的工程建设进度等等。此外,该种转让行为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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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属于集体所有,这部分款项的分配对象应包括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其次,对于安置补助费用,需要给予土地承包人。这种安置补偿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弥补承包人因失去土地而产生的损失;最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的分配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关于具体的分配细节,可由所在村庄集体通过召集村民大会进行商议决定。在了解了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受惠者以及处理农民之间冲突的基本原则之后,针对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可以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对于那些嫁给城市居民或职工的农村女性,如果她们无法在丈夫所在地落户,并且仍然居住在原籍地并拥有土地权益的话,那么就应该确保她们能够享受到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同样,对于那些入赘到女方家庭的男性,他们及其所带来的孩子,只要户口已经迁入当地,并且长期居住在此地,那么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就不再拥有土地权益,因此也应该得到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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