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姐姐想以我父亲的名义购买车辆,车辆户籍落在我父亲名下,贷款由我父亲每月承担,期限两年,两年后我父亲再将车辆过户给我父亲姐姐,购买车的款项及利息购买车当日一次支付给我父亲,并做好协议说车辆出事与我父亲无关,但车辆由我父亲的姐姐使用,我父亲的姐姐想以此换取国家的购车财政补贴,我想知道这样如果车辆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件的时候我父亲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如果车辆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件,你父亲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如下: - 一般情况下由使用人担责: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你父亲的姐姐是车辆实际使用人,一般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她承担责任。 - 车主有过错时需担责: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你父亲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药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等情况,你父亲需承担相应责任。 虽然你父亲和姐姐可能会签订协议说车辆出事与你父亲无关,但该协议一般仅在他们两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因车辆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受害者仍可能要求登记车主即你父亲承担责任,你父亲承担责任后可依协议向你父亲的姐姐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