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村住房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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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农村住房纠纷推荐文章
房屋租赁有没有留置权
我国法律对留置权适用范围有严格限制,因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并不一定适用。根据现行法律,留置权主要适用于动产担保,而非不动产。尽管部分司法案例支持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运用留置权,但法律层面未明确规定其适用性。相反,留置权在其他合同类型如加工承揽、货运、保管、仓储和行纪等中得到了明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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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房屋租赁
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处理开发商单方解约,应细读合同,看是否有明确解约条件并已达成。若无或条件未满足,应依据法律法规,确认是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若两者均不成立,作为受损方,您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恢复原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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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房屋买卖
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开具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吗?
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开具居住地的居住证明,需要当事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地常住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居委会或者管辖权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如果符合条件规定,很快就可以办理完成,以便于外地户口在本地享受同等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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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拆迁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大概需要5年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的,并且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条件是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样的话,安置房才会变成商品房的性质,只不过在具体实施的过程当中需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在有些地方安置房已经超过5年的情况下仍然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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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爷爷的房子大儿子独占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老人去世,如果留下房子的话,有的家庭成员之间会围绕房子发生纠纷。老人没有遗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家平分或者协商一个方案来,而不应该不顾亲情争夺房子。那么,爷爷的房子大儿子独占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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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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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农村住房纠纷问答推荐
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宅基地所有权在户主过世之后即归属到农村经济集体,至于住房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宅基地的归属权,而对于户主留下的继承人而言,他们能够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权益,同时依然保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并享有对该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以兴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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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没住要收物业收费系统要有所调整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未入住且已经完成房屋交付的情况下,缴纳物业费用的诉求具有充分合理性。即便业主并未实际入住该处房产,然而物业管理公司早已为其提供了物业服务。因此,业主无权以住宅未入住等理由来拒绝交纳相关的物业费用。另外,如果是由于房屋尚未实际交付到业主手头而导致无法入住的情况,那么物业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而无需由业主自行支付。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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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网络合同争议的司法解决过程中,原告可选择在买方或货物接收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被告居住地所属法院提起诉讼。若以上两个地点均具备司法管辖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由首先启动诉讼程序的法院进行审理。倘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便应按照该约定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既可以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前述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则根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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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纠纷的盗窃罪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涉及债务纠纷因素导致的盗窃行为,一旦被判定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将依据相关法规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裁决和惩罚措施。具体而言,(1)若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或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承担罚金的处罚;(2)若盗窃数额达到了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处罚;(3)若盗窃数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甚至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4)对于盗窃金融机构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者,则应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附加没收财产的处罚;(5)在共同盗窃犯罪案件中,各共犯人均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结果负有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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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墙归属权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解析:住宅区建筑物外围墙壁之所有权应归属全体业者所共同所有。在居民居住用房小区内,其外部外墙装修部分并不属于专有部分的范畴,即任何单一住户均未被赋予对外墙部分的专属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对于建筑物中除专有部分之外的共用部分,应有权享有共有权益及进行共同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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