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而非监委。但如果存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可能会由监委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管辖规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解释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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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