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南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推荐文章
房地产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10w+
浏览
2024-06-19
在我国规定什么情况交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额计算征收。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0w+
浏览
2024-06-19
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物业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子以后的日常维修工作的,例如墙皮脱落,小区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电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物业要维修这些公共区域就需要使用维修基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程序也比较严格,一般情况下都要召开业主大会,这样也是为了避免私吞维修基金。
10w+
浏览
2024-06-19
2024年宅基地新政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宅基地新政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宅基地的使用请求在被批准之后,村民就可以享有无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使用期间,存在是可以将宅基地租赁给其他人使用的,但是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10w+
浏览
2024-06-19
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是怎样的
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是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10w+
浏览
2024-06-19
查看全部知识
南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答推荐
危险驾驶罪拘留转逮捕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危险驾驶罪行,可依法进行逮捕并处以相应的惩罚。而是否应执行逮捕措施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其次,预计将会面临长于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后,若仅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会不够充分地保障公共安全与社区稳定。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规定,对于具有明确犯罪证据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通过取保候审仍无法有效防止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危险性,则必须对其实施逮捕。具体来说,这些社会危险性包括但不限于:(一)可能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二)存在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实际风险;(三)可能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通口供;(四)可能对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行为;以及(五)试图自杀或逃逸。在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时,应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以此来评估他们是否可能引发社会危险性。对于有确凿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曾有过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都应该对其进行逮捕。此外,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律图南岸...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非法拘禁罪缓刑多久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缓刑制度通常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犯下非法拘禁罪行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并且如果具有诸如殴打、侮辱受害者的严重虐待行为,量刑时将会依法做出从重处罚的决定。因此,在一定条件下,非法拘禁罪是存在被判处缓刑可能性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经过了缓刑考验期后才发现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所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
律图包头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什么时候算非法拘禁罪
[律师回复] 解析:在司法实践中,若个人的人身自由受限超过24小时,便可视为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非法拘禁行为;另外,如果一个行为人曾三次以上有过非法拘禁他人的违法行为,或是在一次行动中有过非法拘禁多于三人的情况,亦或其采取了包括捆绑、殴打等暴力手段进行非法拘禁活动,均可被认定为是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律图淮安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怎么界定非法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解析:1.关于非法拘禁案情,倘若当事人已被依法判处刑事拘留,则其仍然有机会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宽大处理。只要当事人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若该行为同时具备殴打、侮辱情节,则应从重处罚。此处所述的“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受害者实施了诸如打骂、游街示众等恶劣行径。3.对于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造成他人重伤后果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而对于致人死亡的严重犯罪行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原因,使受害者身体健康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况;而“致人死亡”,则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物品堵塞口鼻导致窒息等原因,使受害者失去生命的情形,亦包括受害者在被非法拘禁期间因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身亡的情况。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导致他人伤残甚至死亡的,那么这种行为将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杀人罪的法律规定予以定罪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律图青海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多久才为非法拘禁罪
[律师回复] 解析:1.非法拘禁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2.违反法律规定,多次进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或者在一次非法拘禁中涉及到三名或以上的受害者;3.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采取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手段;4.非法拘禁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5.为了追讨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且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6.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受害者无罪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非法拘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律图阳江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江宁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鼓楼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玄武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建邺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秦淮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栖霞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六合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雨花台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浦口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高淳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溧水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江北新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苏州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无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常州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南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镇江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扬州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泰州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徐州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盐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淮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连云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宿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沭阳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找南京权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南京专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南京律师
>
南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