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著名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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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著名代理推荐文章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具备特定条件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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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承租人未按时交合同保证金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1、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对方事实上已违约,法律规定,一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仍未履行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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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婚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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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居住时间证明,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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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应该怎么处理?
公司没有按照员工实际的工资缴纳社保的,那么就是用人单位有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到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这是劳动者应该具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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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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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著名代理问答推荐
一个股东代替另一个股东出资资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作为投资物的非货币资产,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和严格核实,绝不允许过高或过低地确定其价值。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此类资产的评估作价有所明确规定,则应遵循相关规定。此外,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一硬性要求也不容忽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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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不予起诉还能做代驾吗
[律师回复] 解析:的确,在证据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可以进行代驾服务。证据不足而不予起诉,意即针对刑事案件的各类证据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严格标准,因此,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决定做出,当事人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自然也就具备了从事代驾工作的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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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公司房子转到自己名下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公司在购买房产后,可以依法申请将其转为个人所有。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的产权本质上是归属于公司的缘故。然而,办理相关的产权转让手续却颇为繁琐,并且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税费成本。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首先,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个人;其次,亦可采取房产销售的模式,直接出售给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通常包括商品房买卖、交换、赠与以及继承等多种形式,旨在将房地产的所有权及其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至他人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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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该行为所涉及的风险涵盖了多个层面,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六点概述:首先是超越经由登记机构合法核定并予以登录备案的营业范畴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其次为对登记主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刻意隐瞒实情、制造虚假信息;第三种情形则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有抽离资金、隐藏资产以逃避债务之嫌;第四种情况是在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布破产之后,未经授权擅自处置公司财产;第五种情况是在公司发生变更、终止等事项时,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公示,从而给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各方造成严重损失;最后一种情况是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从而损害到国家利益或是社会公众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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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未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司法程序来说,其必要的条件包括:该第三方在所涉诉讼案件中的处理结果与其自身存在着法律上的利益关系;且该第三方所处的诉讼状态必须处于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的阶段;此外,该第三方还需要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加入到司法程序中来,亦或是由法院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使第三方并未拥有独立的请求权,只要其在案件处理结果中与之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关系,便有权申请加入到诉讼程序之中,或者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其参加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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