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行为所涉及的风险涵盖了多个层面,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六点概述:
首先是超越经由登记机构合法核定并予以登录备案的营业范畴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其次为对登记主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刻意隐瞒实情、制造虚假信息;
第三种情形则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有抽离资金、隐藏资产以逃避债务之嫌;
第四种情况是在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布破产之后,未经授权擅自处置公司财产;
第五种情况是在公司发生变更、终止等事项时,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公示,从而给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各方造成严重损失;
最后一种情况是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从而损害到国家利益或是社会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