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南京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推荐文章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1、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2、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
10w+
浏览
2024-05-21
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10w+
浏览
2024-05-21
监视居住多久下判决书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期限四至六个月,期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一般为一个月,必要时可延长。审查合格后移交法院议决,审理时间较灵活,一般六个月内裁决。整个周期大约四至六个月。
10w+
浏览
2024-05-21
刑事诉讼
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可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间接故意指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而放任不理。不作为方式实现的杀人罪,仅适用于有防止他人死亡义务的人。
10w+
浏览
2024-05-21
暴力犯罪辩护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甲方:_乙方_:_年_月_日_时左右,甲方驾驶摩托车在_路段与乙方发生刮碰,经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1、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_元人民币。2、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甲方:_乙方_:_年_月_日。
10w+
浏览
2024-05-21
查看全部知识
南京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问答推荐
医责险赔付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本规定中,医疗责任保险所提供的赔偿涵盖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1.因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导致其医疗费用支出额度增加时所需支付的费用。2.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因此额外产生了诸如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种费用需求。3.医疗事故引发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残疾用具费以及丧葬费也在理赔范围之内。4.对于因医疗事故而导致残疾的患者,我们将提供相应的残疾生活补助费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5.此外,对于因医疗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者,我们还会承担起对其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的支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保外就医还有养老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进行保外就医治疗过程中,退休人员将无法领取到相应的退休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退休人员因违法行为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类型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时,其在服刑期间内的基本养老金将会暂时停止发放。然而,当他们结束服刑期之后,便可按照服刑之前的标准重新恢复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并且还能参与未来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计划。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医保什么可以报销什么不能报销
[律师回复] 解析:1.医保不予以报销的范畴包括: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应由公共卫生事业支付的医疗费用;应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国外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2.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费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和急救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医药代表贿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一般的行贿行为,我们将作出相应惩罚,即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实行拘役制,同时并处以罚金;然而,若由于行贿而获得了不当利益,且其情节严重,又或者是国家利益因为这些行为而遭受到了重大损失的话,那么对此种行为,我们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附加罚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那么我们将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会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有肺结节去蓄电池厂上班能办理医保吗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员工患有肺结核的情况,企业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医院正式确诊员工患上职业病之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经过确认,该疾病被确认为工伤,则企业可依据法律规定,为员工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员工的病情得到初步控制且身体状况趋于稳定时,如果其身体机能受到损伤并对其工作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企业应协助员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旦鉴定结果明确了员工的伤残级别,企业便可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申请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江宁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鼓楼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玄武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建邺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秦淮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栖霞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六合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雨花台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浦口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高淳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溧水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江北新区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苏州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无锡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常州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南通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镇江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扬州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泰州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徐州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盐城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淮安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连云港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宿迁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沭阳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找南京知名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南京擅长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南京律师
>
南京医疗事故的赔偿谈判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