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股东有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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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股东有债务纠纷推荐文章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公司税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创业投资企业在《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定义,系指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而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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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公务员30年工龄退休金多少
公务员30年工龄退休金按照在职综合收入的80%进行发放。公务员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与职工社保的退休金计算不一样,会更高一点,因为会计算津贴、福利和服务年限等综合因素。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退休时国家会给与一定的照顾,但是退休金的高低主要与服务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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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公务员长期请病假规定工资怎么发?
公务员长期请病假,规定工资按照工龄长短执行原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果工龄满十年,请长期病假的工资可以拿到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在病假期间,公务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当然长期病假不是可以一直休,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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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要多久?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通常要一个月时间。劳务派遣单位准备好材料后,向工商局提交,工商局在二十天内做出是否发证的决定,如果审核通过,会通知单位在五天内领证。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务派遣是常见的方式,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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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经济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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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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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股东有债务纠纷问答推荐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利弊是
[律师回复] 解析: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存在着显著且独特的差异性。更具体地来说:首先,隐名股东即那些为避开特定法律规定或出于其他目的,决定借助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或进行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文件上却被列为他人投资主体的人士;其次,显名股东则是指在工商登记资料中得到明确记录,实际上并未实际投入任何资金的股东。值得注意的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不同:第一,显名股东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法定资格,而隐名股东则无法获得此种资格。第二,虽然显名股东能够行使公司法赋予所有股东的各项权利,例如投票权、优先购买权等,但隐名股东对这些权益的享有却是有限制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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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购买的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1、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并不包含其中任何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股票。然而,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配偶一方或双方的介入而使其投入的股票产生了盈利,那么这部分的收入应当被视为夫妻共享的资产。2、另外一种情况是,假如某人在结婚前已通过股票投资积累了一定利润,那么他或她再婚后从这些股票中所获得的额外收入将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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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一定是资不抵债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多数情况下,企业因资产负债无法相抵而面临破产的困境,这便成为了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破产后的清理工作则被视为最为普遍的解决方案。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破产原因的定义与分类存在显著差异;它们大致可分为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类。在我们国家,破产原因通常采取了概括式的表述方式。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对其破产财产进行迅速且高效的清算工作。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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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承受不了压力去世是否影响债务
[律师回复] 解析:当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负担之债务并未因此而消失。为了保障债权权益得以实现,债权人需采取措施寻求清偿债务之途径。一方面,需要考察债务人是否尚遗有可供执行之财产;另一方面,也应注意是否存在为债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通常而言,当普通公民生命走到终点时,若其生前有合法财产,则其所负债务将由遗产继承人负责偿还;反之,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任何财产或者其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这些继承人便无需承担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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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债权人的权利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一、申报权利在债务人为债务延期后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时,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该债务人启动破产清算或重新调整业务结构的程序。二、陈述意见的权利若法院决定举行听证会,那些持有重大债权的债权人,尤其是诸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权人,应当被赋予参与听证会的资格。三、协商的权利在预重整阶段,也就是庭外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以及重组方等相关方面进行协商。在法院正式受理债务人重整案件之前,有可能会要求债务人等与债权人、投资方展开谈判,以进行所谓的“预重整”工作。四、申报债权的权利债权人拥有申报债权的权利,债权申报通知将详细告知债权人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包括提交材料的数量、所需办理的手续、申报债权的具体地点和截止日期等信息。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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