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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随迁北京户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随迁北京户口的法律规定是如果是通过夫妻投靠的话,投靠人不超过35周岁的情况之下,必须是已经结婚年满5年。当然了,如果说是超过55周岁的话,结婚年满两年,就可以在当地通过投靠方式来完成落户手续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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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体检报告过错医疗纠纷赔偿有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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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高温补贴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高温补贴《劳动法》的规定是没有明确的,相关的规定都是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的。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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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送达辞职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直接将辞职信送达给自己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尽管劳动者可以在正常情况下单方的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也必须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劳动纪律当中规定的辞职的流程,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辞职信的送达方式没有多么复杂,直接交给主管人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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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租赁保证金,即押金,是一方为担保自身行为不损害对方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在合同终止或未发生纠纷时,押金应退还;若发生违约,押金将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能保障双方权益。了解押金性质,有助于更好地处理租赁关系,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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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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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房动迁款分割纠纷问答推荐
农村房屋征用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亦或是遵循法律程序予以妥善处理;最后,如果对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获取处理决定后的三十天内,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应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涉及到单位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至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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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自留地权益产生的争议问题上,当事各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寻求妥善处理。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所在社区内的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协助化解矛盾。当然,若有必要,亦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包括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等均属于集体财产。然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国家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征收或征用土地,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在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采取侵吞、销售或者其他任何非法手段擅自转让土地。此外,土地使用权亦可依法进行转让。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与个人都应遵循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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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纠纷暂缓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延迟办理房产证被视作一种违约行为,且赔偿方式无外乎三种:即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损失赔偿数额应等于由于违约行为所实际引发的经济损失,包括该合同如得以完整履行后可预期获取的市场收益。若卖方持续未能办理房产证,致使买方无法实现其购买房屋的初衷和目的,买方有权依法要求解除此项购房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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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合同法如何适用
[律师回复] 解析: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处理房地租赁纠纷的主要依据包括了自2021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由司法部门颁布的《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法规。举个例子来说,《民法典》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只有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或者书面告知后,承租人才能够将所租赁的房产转租给第三方。此外,即便承租人进行了转租,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原始租赁合同仍将继续有效。但是,若第三方因个人原因给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相反地,若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许可就擅自进行了转租活动,那么出租人便拥有权利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本合同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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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店面拆迁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门店拆除事故中租户应享有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如下所述:1.对于拥有合法商务用途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的店铺房屋,应按照商铺的标准进行补偿,其中主要涵盖了补偿安置费用、停业损失等多项赔偿项目;2.对于由住宅转变为非住宅用途的房屋,若所有者自行使用并持有营业执照,将获得相应的补偿,该补偿金额可能会超过普通住宅的补偿标准,但通常情况下不会达到商铺的补偿水平;3.对于正在租赁期间的商铺或门面,如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拆迁补偿条款,则应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反之则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关于被拆迁人的权益,以下是几点重要的说明:1.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知情权。在征收补偿活动中,政府部门在信息获取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而被征收人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政府部门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应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非涉及到国家机密、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否则都应该予以公开;2.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参与权。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政府部门在做出行政决定之前,必须确保被征收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权得到保障。《征收条例》规定了我国公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即通过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3.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申辩权。在房屋拆迁活动中,政府部门应保障被征收人、利益相关方的申辩权。政府部门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如果不听取意见就做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审判中未经法庭辩论程序就直接判决,显然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因此,在政府部门做出对被征收人、利益相关方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允许他们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政府部门听取被征收人和利益相关方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便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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