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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财产纠纷推荐文章
长沙陪产假国家规定2024是什么?
长沙陪产假国家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夫妻在生育子女的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60天,并且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政策出台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办理,可以咨询计划生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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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新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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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区别是什么?
1、新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户口的买,居民医疗保险是非农业户口的买。2、新农合主要是让农民在乡镇卫生院报销多,起付线低,在城里的医院报得相对少些。居民医疗保险起付线比新农合稍高,在大医院报销比例稍高一点,交钱也交得多一些。3、新农合可报销的医药目录比城镇医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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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无锡房产安置房可以办房产吗?
无锡房产安置房能不能办到房产证,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已归位国有土地的安置房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还有些是集资土地,这种是不能办房产的。当然这个也要看房主本人实际购买该房子的主要用途,有没有房产证不影响购买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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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婚前和婚后财产定义是什么
婚前财产指登记前所得,婚后财产指登记后至离婚前的收入和收益。婚前个人收入属独立财产,婚后至离婚前的薪资和增值性财产原则上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婚前或婚后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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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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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财产纠纷问答推荐
法院判决离婚不做财产分割的有何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在离婚过程中,共同财产的划分属于双方不可剥夺的正当权益,当事人完全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分割。如果确实有意保持财产的完整性,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达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共有人协议,对各自所占有的财产比例以及违约赔偿等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制。然而,需要提醒您的是,此类财产不分的处理方式,可能会为未来双方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带来潜在的经济纷争隐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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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争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四种解决途径:首先,当农户交叉涉及时,双方面临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端时,应充分理解和尊重历史背景,保持互相礼让的态度进行双边磋商以达成和解协议;其次,倘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向当地行政管理机构,如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等部门提交申请来提出处理方案;再次,若乡镇行政部门未能给予合理回应,当事人双方有权直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诉,若申诉理由充足且符合受理标准,相关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或者直接介入处理;最后,对于已经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机构有责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若当事人对此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构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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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怎样进行财产分割的
[律师回复] 解析: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利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此外,倘若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了各自的财产归属(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依照该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长期处于异地分居状态,且各自独立管理和使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则这些财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明确各自独立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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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黄金首饰算不算共同财产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女方个人出资购买且归属其名下使用的金银细软以及其他装饰品,应视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在此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中,男方无权要求对该部分物品进行分割。然而,若此类贵重物品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共同购置或添置的,那么在终止婚姻关系之际,该等财物便成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财富,因此必须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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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在法律的裁决中,离婚财产的分配往往基于夫妻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规划来执行。倘若未能达成协议,那么涉及到个人财产的那一部分,通常是无法进行分割的;而在共同财产这一块,则需要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及其相关因素,遵循爱护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以及照顾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细致的评估与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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