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租赁厂房纠纷律师
杨维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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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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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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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70年产权取消改为永久性了吗?
房子产权本来就是自已买下的,办理完毕房产证,住房产权是永久性的。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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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按揭贷款买的房屋如何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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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有哪些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
房产过户要办理公证的四种: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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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怎样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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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
6种情况买房可以退:1、延迟交房,2、没有产权证,3、开发商证件不全,4、面积误差超过3%,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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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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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租赁厂房纠纷问答推荐
厂里要不要交公积金
[律师回复] 你好,情况可以具体说一下
浙江五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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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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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班期间手指被砸肿了两根,当时没有找厂里,现在都过二十多天了能找厂里吗
[律师回复]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司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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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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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营运损失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诉讼期限设定为三年。在实践中,如果涉诉当事人就存在争议的事宜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其维权时效将被严格限定在这三年内,且此起算时间点始于当事人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在涉及到交通问题的诉讼案件中,起诉方必须依法进行正式起诉程序。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还需根据被告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对应份数的起诉副本。秉持“事实胜于雄辩”的原则,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具备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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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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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通知租赁合同不再续签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原因导致的拆迁往往具有不可避免性,此类不可抗力因素极有可能无法实现租赁合同所设定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当事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给租户的。其次,当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共识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再者,如果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对于解除租赁关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拆迁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屋产权调换。在此过程中,产权调换的房屋将继续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而被拆迁人也需要与新的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承租租赁合同。此外,租户还可以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以缓解搬迁带来的经济压力。最后,关于装饰装修费用的补偿问题,若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善或增设他物,那么承租人有权适当要求赔偿或补偿相应的装修费用。然而,若承租人未得到出租人的许可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那么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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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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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宅基地所有权在户主过世之后即归属到农村经济集体,至于住房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宅基地的归属权,而对于户主留下的继承人而言,他们能够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权益,同时依然保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并享有对该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以兴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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