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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肖像权诉讼推荐文章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有哪些特征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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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房产证上的他项权利是指什么权
房屋他项权证实际上主要指的是抵押权,申请住房贷款的话,银行就是他项权利人,没有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银行就可以凭借他项权证行使他项权,类似于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房产,拍卖房产的价款应当先清偿当事人拖欠银行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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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监护人授权委托书范本是怎么写的
监护人授权委托书包含内容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指定委托监护的时间和地点、委托人签字及签订日期等。监护人因为一些原因暂时无法履行监护的义务,是可以委托他人来暂时代理履行监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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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监察法留置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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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起诉意见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起诉意见书就需要写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违法犯罪的经历,再者就是犯罪的事实,同时还有相关的证据,涉嫌的罪名,最后就需要写上检察院的名称和时间,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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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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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肖像权诉讼问答推荐
虚假诉讼二审法院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权的行使,然而如果被告人为本地人,且在当地审理更能彰显司法公正性时,则允许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成立合议庭并进行审判。虚假诉讼案属于刑事案件的一个类别。依据中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原则上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行使,但同时也允许被告人为本地人的情况下,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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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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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侵犯个人肖像权处罚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对滥用他人肖像权行为的法律惩戒措施方面,当自然人的肖像权遭受不法侵害时,其享有制止侵权行为、保护自身名誉及声誉免受负面影响、受到真诚的歉意以及向对方请求赔偿相关损失的合法权益。若未经肖像权所有者本人许可,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人无权通过发布、复制、发行、租赁、展示等途径来使用或公开展示该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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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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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诉讼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别限定类别的人士,特指自然人中的国家公务员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通常认为这类犯罪中原法条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文中提到的关于贪污罪这一罪名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的范围及含义基本相同。他们都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的特性:特定性以及公务性(职责性)。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公职的人员;接受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私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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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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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身体疾病适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对于重大疾病的认定基准须符合如下条件:首先是患有严重的传染病,其次则包括反复发作且不适合接受刑罚处罚的各类精神疾病;再次就是具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病症、消化系统病症以及神经系统疾病及其损伤;然后则是在血液系统疾病上达到严峻程度;最后是重大器官损伤以及术后并发症,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经过规范化治疗后仍不见明显改善等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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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诉讼关键环节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方面,通常情况下对举证责任的认知存在自信与过度依赖,可能会忽视自身所应承担的举证义务。然而,实际来看,原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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