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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屋维修反诉推荐文章
廉租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请: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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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抵押房产证注意事项是什么?
1、谨慎审查出借款方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尽量选择合法登记、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2、坚决拒绝签署内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在签署《借款合同》、《收款收据》时仔细审查各条款,切勿草率签字,必须在取得借款后按实际金额出具《借据》、《收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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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地下防水工程保修年限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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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租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主张。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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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是什么
需要的手续有:①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二手房买卖合同;③二手房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过户费用有:房产过户交易手续费、房产过户合同印花税、契税、房产过户权证印花税、过户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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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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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屋维修反诉问答推荐
你好,交通保险问题,对方全责,定损后说的达不到更换标准,只修复,个人想换掉,是可以换还是就是达不到标准呢
[律师回复] 你好,请详细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柳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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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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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去住,出现房子开裂,开发商修了两次,还是裂,所以至今未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催缴物业费,让交70%
[律师回复] 您好建议您协商处理问题
天津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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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路农村拆房赔偿价格需要参考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处理高速公路占地补偿事宜时,我们应该严格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实施。关于农村土地的征收赔偿问题,其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几个方面。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通常是以被征收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础,再乘以六到十倍的系数。其次,关于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则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确定。具体来说,就是将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所占有的耕地数量,从而得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则是以被征收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基准,再乘以四到六倍的系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最后,关于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可以按照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来支付工本费;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最多只能按照一季度的产值来支付补偿费用;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如果能够获得收获的话,就无需给予补偿;对于那些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当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若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砍伐的情况下,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至于已经成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需给予任何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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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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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责
[律师回复] 解析:若在缔结合同之际,卖方对于产品的品质问题尚处于无知状态,除非买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卖方无需承担售后保修义务。然而,当房屋中出现了重大且潜在威胁到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隐患时,此种情况则予以排除在外。若房屋仍处在法定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修期限之内,买方有权向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免费维修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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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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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工资无合同后减少员工如何应对和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当公司对雇员实施薪资下调时,员工有权表达自己的异议,如果公司仍坚持己见,那劳动者便可据理力争,提出由于单位无视他们的权益而采取的克扣工资行为属于未经授权的不当行为,从而以辞职作为回应,并请求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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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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